中国到底需要怎样的“城镇化”
应当汲取过去36年城镇化的四点教训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粗放而又超高速的经济发展,大大推动了由沿海到内地、由东向西的千篇一律的造城运动,各种各样的城市病已经严重束缚了现代城市文明的发展进步。当然,造城运动也给GDP增长和充实各级财政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如果回收展望并冷静地反思后不难发现,中国的城市化及城镇化建设已经呈现出扭曲格局:一方面,发达地区的城市化及城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增量建设而是存量优化,即如何完善严重缺失的城市功能和修复城市缺陷;另一方面,欠发达地区的主要问题则是如何做好规划运筹和避免蹈覆辙、走弯路,特别是中小城镇的建设,更要理性面对、精心运筹、策略推进。
客观而言,中国的城市化及城镇化进程,不是太慢而是太快了,快到健康的城市化及城镇化要素尚未完善,一座座新城镇平地而起。“1949年我国共有132个城市,城镇化水平为10.6%。1978年,城市发展为193个,城镇化水平为17.9%。2008年,我国城市总数增加到655个,城镇人口达到6.07亿,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5.68%。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现已形成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三大城镇密集地区,以及辽中南、中原、武汉、长株潭、成渝、闽东南、山东半岛、北部湾等城市群,对区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小城镇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数量从1954年的5400个增加到2008年的19234个。”(--摘自11年03月02日《中国建设报》)单从数量来看,中国城市化及城镇化发展速度的确不低,但要害问题是,到目前为止的大规模造城运动,呈现出高速度低品质的特征,甚至很多地方的城市及
城镇建设“粗制滥造”,为未来中国整个城市化进程预埋下极大隐患。
综合审视、思考,有以下四方面的教训需要严肃正视,以避免重蹈覆辙:
一是摊饼式的盲目造成运动,大大透支了土地资源,浪费了城市发展的空间环境。而其背后的“黑手”则是过渡的房地产开发及既得利益集团的生成和坐大。
二是受政绩观念及权钱交易驱使而违背自然规律,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做了大量“夹生饭”。比如,各种半拉子工程、各种盲目的土地圈占,等等。
三是忽视市场经济规律,脱离生产力水平和资源条件约束。由此导致地方政府通过过度举债做大城市及城镇建设的盘子,超越了经济发展承载能力;
四是缺乏科学理念,权力主导的盲目决策,造成城市及城镇功能缺失。特别是基础设施配套缺失、公共服务机能偏弱、城市环境治理机能不足、功能区划布局错位等方面,已经存在严重的“先天性不足”。
可以预见,如果不通过深化改革消除导致上述弊端产生和存在的诸多因素,未来的城市化及城镇化建设,还会跑偏并造成更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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