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 看不见的手和闲不住的手
政府职责模糊是产生乱象的主要原因
招商引资的本质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要解决本地资金和项目的短缺问题,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至于招商引资出现的各种问题,原因很复杂,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政府的职能错位。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政府的职责主要是体现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五个方面。严格来说,招商引资应该是企业行为、市场行为,并不是政府的核心职能。但很多地方政府没有把工作重心放在上述五个方面,反而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追求政绩作为主要职能。这是产生上述乱象的主要原因。政府职责模糊,该做的没做好,不该做的却做多了,这就是常说的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
二是政绩考核导向有问题。长期以来,很多地方政绩考核“以GDP论英雄”,主要考核GDP、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没有纳入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科技创新、安全生产、产能过剩和新增债务等指标,导致各地政府把关切点放在能够较快带来GDP增长和增加财政收入的招商引资上。考核导向发生偏差,导致地方政府集中精力搞各种招商引资。
三是“赶超发展”的思维作祟。我们以前穷怕了,这么多年来,各地总想着赶超发展、跨越式发展、超常规发展、弯道超车、三年大变样……这种赶超发展的思维,使得很多地方政府都想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取得一种较快的发展效果。这种赶超发展的思维,相当于总想“一口吃成胖子”,导致招商引资乱象丛生。
四是对招商引资没有进行规范引导。由于总认为招商引资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好事,不知道招商引资乱了也会有很多“后遗症”,也会带来很多副作用或不利影响,因此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招商引资。不仅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落后,而且没有明确的执法主体,不能按法律程序去进行引导规范,这也是招商引资问题持续存在的重要原因。
“全民招商”扰乱正常秩序
一些地方把招商引资作为官员的政绩考核指标,有的地方不惜大搞摊派,给各级官员下任务、压指标,甚至连文化、教育、纪检、宣传等部门都要承担招商引资“任务”。
这种带有鲜明政绩色彩的“全民招商”模式,我认为是不正常的。让那些部门做它所不擅长的事情,不符合社会分工原则,也把本职工作、正常秩序冲乱了。
还有一个后果,这种全民招商也容易滋生腐败。现在很多地方在开展招商的过程中都有奖励,规定返还资金的比例。这就造成一些人为了获得利益,到处拉关系,招揽那些并不是很好的招商项目。
带有明显部门特征的招商行为背后,也存在“权力寻租”空间。有些政府职能部门,为了完成任务,只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就利用本部门、本系统掌握的某些权力或特殊信息渠道,去招商引资,去拉项目。按道理,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政策、实施监管,应该对各种经济行为加以引导、规范和约束。如果为了完成招商引资指标,对监管对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诱导对方钻政策的空子,无疑也是一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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