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扩大 我国血液透析行业快速增长
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此,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进入社会医疗保险时期。2013年,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221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85万人。
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同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这项制度的覆盖对象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老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这项制度实施以后,缴费的方式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9906万人,同比增长10.26%。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血液透析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200多万人,需要进行透析治疗,而根据卫生部统计数据,目前我国透析登记的病人只有29万人左右,实际估计约33万人,其中血液透析约30万人,按年透析费用6万元计算,目前我国血透市场规模约200亿元。
表1:中国血液透析行业市场规模分析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医院收费情况,平均一次血透价格在430元-550元,以血透均计450元、每周两次透析、一月1-2次灌流计算,病人如果没有医保,每月在公立医院的治疗费用约为4340元,一年费用约5.2万元。
由于血液透析属于“特种病”范畴,所以其结算周期为360天,门诊也按照住院的比例报销。按照城镇医疗保险的规则计算,在自费1300元的起步线之后,如果在三级医院透析,花费在1300元-3万,报销比例为85%;3万-4万的报销比例为90%;4万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5%。而如果是二级医院,1300元-3万的报销比例为87%,3万-4万的报销比例为92%,4万以上的报销比例97%。
按此规定,患者如果在三级医院治疗,每次血透自己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为24元,在二级医院每次透析,自己仅需支付14.4元。
2011年,我国新登记血液透析患者约5万人,同比增长20%以上,相应透析设备采购增速超过30%。2005-2010年,我国医保覆盖人数从3.2亿人上升到12.7亿人,而透析治疗的报销比例由50%以内提升到70%-95%,这些是释放透析治疗需求的最主要原因。由此我们判断在下一个十年,透析行业将获得远超医药行业增速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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