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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臣妾”一词:男女奴隶的总称 皇后不应自称

 2013-08-05 11:44:22 责任编辑:QZ098 来源:凤凰网

我们再看看“妾”字。甲骨文的“妾”字,下面是个“女”字,上面是个“辛”字,“辛”就是一把“平头铲刀”。郭沫若在《甲骨文研究》中说:“‘辛’是给有罪者或异族俘虏行黥刑时所用的刀、凿一类的刑具,黥刑无法表现在简单的字形之中,所以就借用施刑的工具来表现。”《说文解字》曰:“妾,有罪女子。”在古代,“有罪”就可以收为奴隶,因此“妾”的本义就是“女奴”。有时也用来表示“男子在妻子以外另娶的女子”。如《孟子·离娄下》:“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战国策·齐策》:“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当然,用得最多的还是“女子的谦称”。战国宋玉《高唐赋》:“妾巫山之女也。”《左传·僖公十七年》也明言“男为人臣,女为人妾”。由此可以看出,“臣”、“妾”只能分别用于男人或女人对自己的谦称,不能混用或乱用,更不能二字同用以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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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历史上也确实存在着错称现象,只是没有现在这样严重罢了。如今电视连续剧,皇帝身边有头有脸的女人见了皇帝如果不这样称呼,就好像不顺口,别别扭扭的。其实大可不必,她们完全可以自称“小妾”、“贱妾”等等。

不过对于专家的咬文嚼字,网友并不太认同,不少网友指出,不应在细节太过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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