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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玩转资本运作的“职业经理人”

 2013-03-28 14:13:51 责任编辑:王逸之 来源:前瞻网

“夹心饼”尴尬,乃中国董秘心头恨

创业板企业多半是民营企业,且家族制经营较为普遍,公司治理问题凸现,因此,董秘被行业戏称为监管者和公司管理者之间的“夹心饼”,很难在职业操守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要求之间做出平衡。

1)身份叠加,错位替代

因为中国法律法规并未对经理人员能否兼任公司董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包括最早一批甚至现在的很大一部分董秘都是公司经理层兼任的,双重甚至多重身份的叠加,使得他们能否公正、完整、真实、客观地披露信息成为疑问。故而各方舆论一直在倡导,要从法律和机构设置上来保证这项工作的真实和合法,就必须使董秘的设置变得唯一且不被替代。

2)设置降位,工作受限

董秘的角色应该是客观独立的,同时对监管层、企业、投资者负责,但当前的中国企业多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脱胎而来,缺乏现代的企业管理意识,导致董秘在公司各级职能部门中的设置不合理。董秘只有与董事、经理人员同处一个工作层面,才能有效开展工作,做好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3)职权不明,形同虚设

尽管交易所已经对董秘的职权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但由于上述两个尴尬问题导致董秘实际上的职权不明现象也经常发生,这让董秘沦为一种外部形式设置,而无法真正对企业管理层起到制肘作用,更谈不上承担相应的职责。

在外界看来,董秘职位高,薪酬丰厚,各种风光令人心生羡慕,但“董秘不易做”的诸多无奈确是董秘们的心头恨。因为身处各方利益交汇点,所以,很多矛盾隐患常常让董秘焦头烂额,各种琐碎之事,各种利益冲突,让董秘们有苦难言。

企查猫

曾有个叫西蒙周的人在新浪博客精彩地写道:站在投资者和监管层的立场,势必与董事会、董事长冲突;站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立场,势必会和投资者、监管层对立。取舍之间,其实就是利益大博弈,无奈的是,这时的董秘没有任何别的选择,只能倒向上市公司一方。而对投资者利益的背叛,最终的结果当然不妙,董秘们多会沦落成替罪羊,他们要替老板承担来自监管层、投资者,甚或媒体的压力。严重者,甚至会被终生行业禁入。

前瞻投顾认为,随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IPO市场的日益活跃,董秘的市场地位亟待提升。这种提升,既倚赖于董秘自身的洁身自爱,严于律己,也需要国家层面从明确法规、组织管理等角度给予支持,让董秘群体真正得到市场的认可。     

本文作者肖青,系《资本前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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