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服务“三农”效果未达预期 扩张步伐不图快
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城商行表现最为积极,约三分之二以上的村镇银行由城商行发起设立。然而城商行设立村镇银行最根本的还是要实现跨区经营。
城商行较早开始了其跨区经营。2006年银监会下发《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鼓励城商行跨区域经营;2007年,刘明康提出了“阳光普照”的概念,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城商行的跨区域发展;2009年,银监会出台《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设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监管同时也放松了对分支机构运营资金的要求。期间城商行对跨区域发展表现积极。
虽然村镇银行对城商行不算是严格的跨区域经营,但却能够为城商行提供跨区域发展的资本运作、品牌扩张和文化融合等成熟模式,以及积累异地分支机构管理经验。在蕴含着丰富的中小企业资源地区,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部分经济发达的县域,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可以获得更多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
不过这种以跨区经营为最主要目的的扩张显然不能够和服务“三农”的宗旨完全的契合。除此之外,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问题,风险控制,监管问题在快速扩张中都面临这挑战。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监管层还是投资者更加应该对村镇银行的发展持有更加客观的态度,而非一味追求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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