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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打假万花筒

 2013-03-21 16:13:31 责任编辑:王逸之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深化发行制度改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身处万花筒般形形色色的IPO乱象之中,牵涉其中的各方人员开始了各自的IPO打假征程。

2012年末,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别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自我交易、关联方代为支付成本费用等、与利益群体(保荐机构、PE机构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压低员工薪金、调控期间费用等十二项粉饰或操纵利润情形。

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将转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发现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明确线索的,将转稽查部门做进一步调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行人不配合中介机构实施核查,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一经初步查实,将依法移送立案稽查。

同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其基础与核心是狠抓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要能反映企业的本来面貌。为此,中国证监会专门发布了14号文,并就会计监管风险提示明确发文要求,一系列行动均剑指发行市场一直被诟病的财务信息失真、虚假及欺诈发行上市。

2012年的新大地事件成为深圳创业板开闸以来“造假第一案”;随后,创业板又爆出了三奥股份涉嫌造假的新闻。这一系列的丑闻暴露了现行IPO环节的诸多漏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深化发行制度改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身处万花筒般形形色色的IPO乱象之中,牵涉其中的各方人员开始了各自的IPO打假征程。

投行人:不是在项目现场,就是在去项目的路上

一位投行保代在微博上吐槽,称他的新疆团队,要核查50%供应商,需要走访1260户农户,这些分布在20多个场站,“问我怎么办?我也不知道”。

“下了飞机就往返于各大客户,连司机都有意见,除了睡觉,一天只有2个小时人是站在地上的,其他时间都在路上跑。”这位投行保代在接受《理财周报》采访时,哀嚎连连。

这是2013年初的保代写照。始于年初的这场规模浩大的IPO财务审查行动,令各家券商投行、会计所、律所全体总动员,偌大的工作量让中介结构疲于奔命、叫苦不迭。

斗智斗勇先要跟客户斗。“老有人觉得投行与拟上市公司沆瀣一气,只会粉饰业绩,其实我们也要处处提防客户骗我们。”在某券商投行项目组工作的张某一肚子苦水。“遇上不规范的公司,满嘴跑火车,对我们说的话有一半是真话就不错了。就算是好企业,也没人敢打包票句句属实。”

“准备招几个实习生”,IPO发行停滞曾有很多投行进行了裁员减薪,这次专项核查人手不够,一位保代盼着实习生能帮忙做材料。

财务专项核查涉及面广,其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确认是一大重点,而事关收入的供应商和客户都需要重新走访和调资料。

查阅一份券商的财务专项检查自查程序表时发现,与客户相关的核查条目多达20条,其中最为详尽的包括分析客户各月销售收入波动合理性,核查是否引进临时客户,难怪有中介机构笑称自己可以去做侦探。

“在公司销售收入80%来源名单中的所有客户,或者前50家客户都要进行走访和核查。”一家深圳的投行这样要求保代和拟上市公司。

实际上,消费类企业如服装零售,在收入确认上存在颇多难题,需要走访的客户众多。一位保代称:“短短时间内,我们需要核查的客户甚至比申报材料之前范围还要更广。”

目前所有投行高管最头痛的是近在眼前的“劝退”工作。“劝退比拉客户还难。”某上海券商的投行业务负责人预计,此次财务专项检查将剔除近300家排队企业,“但个别客户自视甚高,加之准备上市前吸收了不少战略投资者,都等着上市后退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走到排队这一步的公司没人想半途而废。”

一些项目不多的小投行更是难以启齿劝客户撤回IPO申请材料。“与我同年入行的一个老朋友手里捏着一个业绩有些悬的公司,他天天盯着核实数据,就差去烧香拜佛求上天让公司涉险过关。”前述上海券商投行负责人透露,朋友所在的券商投行业务规模小,销售团队拉来一个客户相当不容易,而且客户大多是“关系户”,如果劝退,不仅投行团队的奖金打了水漂,背上颗粒无收的名声,还会得罪人。

会计师面临“生死时速”

“我们经常自嘲,经过这次财务自查,就算以后不干审计了,改行去做私家侦探也绰绰有余。”杨林(化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笑称。

杨林是国内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一线会计师,当前正服务于某创业板企业的IPO项目。IPO核查的开始,已经极大地加快了他的工作节奏。

“证监会重点规定的核查项目,可谓刀刀见血。应该说企业通常玩的猫腻现在已经无所遁形了。”杨林虽然每天疲于奔命,但对证监会的种种措施还是颇为赞同。

但他话锋一转:“立意是极好的,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会面临很大的障碍。”

“现在杀伤力最大的手段是全面核查企业近三年来的所有银行流水,这也是我们当前最难推进的工作”,杨林对此颇感挠头,“你说说,发行人的某些银行账号都销掉了,已经不是该银行客户了,现在还要人家给你打对账单?”

“就算能打得出来,银行也没有电子版的单据给到你,只能一笔一笔地手工对账,然后再自己敲到电脑里。”

据悉,单是这一项工作就要耗费掉杨林所在的团队3-4个工作日。但是采用这个手段,企业的每一笔大额资金进出都将有据可查。

“以前我们查银行流水,是做余额审计,看看还剩多少钱。现在不一样了,发生额和余额都要审,钱从哪来到哪去,看得清清楚楚,什么都藏不住了。”杨林表示,“这对很多不称职的会计师是个很大的打击。”

查过发行人的“钱袋”以后,会计师还要去查供应商和客户的“户口”——工商底稿。据悉,证监会这一规定旨在摸清供应商和客户的注册资本、注册地、股权结构等信息。“调工商底稿,应该是律师到工商局去办理,但是现在很多地方就算你有律师证也不会给你办的。”杨林表示,“必须这些企业自己开证明到工商局,才会给你调这个文件。”

可想而知,由于调查涉及供应商上下游的众多企业,这对会计师将是多么巨大的工作量。单是杨林的这个项目,就要调查约200家企业。拿到工商底稿之后,会计师还要去调查企业的关联自然人。

“往年也就是查查直系血亲——父母、子女、配偶。现在的范围则大大扩张,要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进行调查。”杨林说,“拿到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按照工商底稿的信息去对比,看名字是不是相近,资料是否雷同。”

记者查阅这份《指引》的附则,“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此外1月29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答复》,业内人士称为“17号文”。

该文最重要的是两点:一是发行人也需要做自查报告,这样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发行人三方都要为自查结果负责;二是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自查的范围应包括整个报告期,而不仅局限于2012年度报告。

“这无疑是一件火上浇油的政策。”杨林笑称,“业内一般都不会把前两年的工作做得很细,据我所知,已经有很多会计师现在正在‘补’前两年的底稿和审计程序。”这样无疑是要逼迫很多不合格企业知难而退或自然死亡。

律师:推动证券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

在IPO中介利益链中,律师在IPO过程中相对于投行和会计师,其作用有限,同样是为企业上市造势,鸣锣开道,需要操劳两三年的时间,报酬却肥瘦不均,是因为眼下保荐通道是个稀缺资源。

其实,律师在IPO过程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律师担负着对公司合法合规性核查的职责,并在上市申请之前尽可能地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和架构。在企业IPO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证券律师参与谈判、尽职调查、撰写备忘录、出具法律意见书。证券律师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

“核心是解决堰塞湖问题,800多家企业排队上市的问题早晚要面对,不来点狠招很难改变现状;其次,也算是对于之前出事儿的情况给予一次回应,之前造假的过会让会里丢了面子,现在把责任明确放下去,再出事儿就有根有据的打板子了。”对于此次的IPO打假工作,一证券业律师表 示。

亦有证券业律师表示,谈中介的作用和责任,不能脱离当前法律环境和执业环境。“郭主席的愿景很高远,如注册制、信息披露为核心等等,长期还是看好的,但需要时间;我倒认为证监会在推动证券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上,应发挥主动性,这才是根本。”一直以来,我国法律对中介的法律责任偏弱,威慑力不足,证监会对中介一般通过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来进行威慑。不过,在该律师看来,在目前环境下,难度也非常 大。

地方证监局:考量经营状况合理安排上市进程

随着IPO财务核查的深入开展,各地地方证监局也加入到打假队伍中来,地方证监局在动员各辖区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同时,也结合各自特点做出了相应部署和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多地证监局告诫在审企业,要考量经营状况、业绩等因素,合理安排后续上市进程。

天津证监局要求辖区内13家报会企业及保荐、审计机构务必于3月31日之前提交自查报告,同时警示各中介机构,要全面自查、密切配合、全程留痕,并诚恳告诫在审企业要按照自查情况,考量经营状况、业绩等因素,合理安排后续上市进程。

企查猫

陕西证监局在具体部署中也表示,在审企业和中介机构要实事求是,克服侥幸心理,认真对照核查结果安排后续工作,符合要求的要积极上报,值得推敲的可以整改完善后申报,问题突出或创业板拟上市企业业绩下滑的要主动撤回申报。

青岛证监局副局长韩汝俊在部署专项核查时也表示,若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不能满足企业上市条件,建议及早撤回申请材料。     

本文作者陈少华,系《资本前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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