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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贸区”的64年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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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巩胜利 • 2013-09-13 17:14:04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E1634G0

 此前的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按既定议程,上述国务院提请审议事项,已被列入8月26日至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若形成全国人大决议授权“中国(上海)自贸区”将可能于9月初具备所有中国法律程序完成,现在“中国(上海)自贸区”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一)、

人们注意到、并值得特别一说的是,8月22日,发布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消息者,是非国务院及其国务院新闻办而是国务院辖下的国家商务部,这说明“中国(上海)自贸区)依然有一些至关重要的秩序没有理清,因为象国家商务部这种国务院部委办,有40家左右,与上海市政府同等级别。“中国(上海)自贸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一如整个澳门全岛(29.2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但“中国(上海)自贸区”却要辐射、引领中国960万平方公里中国、要与全球198个国家(联合国成员国2012年末数字)中的绝大部分经济体相融合、不冲突、共谋经贸发展大趋势。

8月22日中国商务部表示,“中国(上海)自区”《总体方案》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投资管理模式等。而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引起业界广泛关注。分析认为,所谓“负面清单管理”是指针对与外商投资相关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简言之,现行的“正面清单管理”是规定企业“只能做什么”,而“负面清单管理”是仅限定企业“不能做什么”,并以“清单”方式进行列示,体现了全面企业“放权”的改革思路。从现实情况看,对企业管制过多,大大限制了其经营活力,与国际企业运行差异较大。中国不能再靠优惠政策来改善营商环境,而是通过高效透明的行政服务来吸引投资,有学者如是论道。有国际学者认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以政府放权为标志的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原先受到较多管制的创新类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娱乐教育和医药医疗护理业等,将获得很大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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