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农户+农户模式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认为,农户+农户模式是由农户带动农户,农户之间自由组合,共同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这也是一种初级的早期模式,只是通过农户间的合作,可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在远离市场的乡村,农民对企业介入乡村旅游开发有一定的顾虑,大多农户不愿把资金或土地交给公司来经营,他们更信任那些“示范户”。在这些山村里,通常是“开拓户”首先开发乡村旅游并获得了成功,在他们的示范带动下,农户们纷纷加入旅游接待的行列,并从示范户学习经验和技术,在短暂的磨合后,就形成了“农户+农户”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认为,这种模式通常投入较少,接待量有限,但乡村文化保留最真实,游客花费少还能体验最真的本地习俗和文化,是最受欢迎的乡村旅游形式。但受管理水平和资金投入的影响,通常旅游的带动效应有限。
在湖南汉寿县的“鹿溪农家”,从2001年7月起开发乡村旅游,最初只有两户村民参与,在不到一年的旅游接待中,“开拓户”获纯利8000元,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到2003年全村30多户中有14户条件较好的农户参与旅游接待服务,还有不少农户为旅游提供特种家禽、绿色蔬菜、山里野菜、生态河鱼等农产品和参与民俗表演,逐渐形成了“家禽养殖户”、“绿色蔬菜户”、“水产养殖户”、“民俗表演队”等专业户和旅游服务组织,吸纳了大量富余劳动力,形成了“一户一特色”的规模化产业,通过乡村旅游的开发,顺利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实现了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三、公司+农户模式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认为,公司+农户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公司开发,经营与管理,农户参与,公司直接与农户联系与合作。这种模式的形成通常是以公司买断农户的土地经营权,通过分红的形式让农户受益。它是在发展乡村经济的实践中,由高科技种养业推出的经营模式,因其充分地考虑了农户利益,在社区全方位的参与中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它通过吸纳社区农户参与到乡村旅游的开发,在开发浓厚的乡村旅游资源时,充分利用了社区农户闲置的资产、富余的劳动力、丰富的农事活动,增加了农户的收入,丰富了旅游活动,向游客展示了真实的乡村文化。同时,通过引进旅游公司的管理,对农户的接待服务进行规范,避免不良竞争损害游客的利益。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认为,这种经营的缺点在于公司经营时因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形式的短期行为,会对乡村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带来不良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公司自主经营,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司隐瞒财务信息,不分或少分红给农户,而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这种模式目前在国内比较普遍,其案列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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