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建设“热”的冷静思考
二、黄山模式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旅游景区开发运营模式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分析认为,黄山模式又称“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是旅游景区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造上市后,受景区管理机构的委托,代理经营包括门票在内的一切旅游业务,成为景区内唯一负责旅游经营的机构,对旅游景区实行垄断经营。“黄山模式”包括为:政建制、经营体制、旅游管理方针、内部能力建设四部分。目前由上市公司投资经营的旅游景区有黄山和峨眉山。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旅游景区开发运营模式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分析认为,黄山景区所有权的代表是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景区资源的保护。景区经营幵发权委托给上市公司,从形式上看,景区管理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分离,似乎削弱了管理主体,但景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景区经营管理事务的最高权利机构,管委会主任由黄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兼任,这就将权力高度集中到政府手中,因此此模式实质上还是一种政企不分的经营模式。但管委会对景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避免了多头管理和重复建设现象的发生。
三、浙江富春江模式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旅游景区开发运营模式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分析认为,浙江富春江模式本质上是一种股份制企业经营模式,对景区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造,并由政府委托股份制企业独家经营。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旅游景区开发运营模式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分析认为,富春江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是以旅游资源入股,以股份制方式开发经营旅游景区;实现了开发权与保护权的部分分离,由于国家占有最大的股份,大部分开发权属于国家;广泛的融资渠道及企业长期独家经营,保证了景区建设运营的大量资金,是该模式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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