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收入差距统计标准与方法将统一
为统一城乡收入统计标准和测算方法,国家统计局12月1日起启动新一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将把此前一直沿用的“农村人均纯收入”指标替换成“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并在明年4月按照新标准重新测算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在统一口径后,将更加准确反映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在此基础上统计出的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将更为权威。
统计局局启用新统计标准的原因在于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统计口径长期以来存在不同的标准,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过去一直以人均纯收入计算,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计算方法存在差距,两者并无完全一致的可比性。从而在社会上出现不同的关于城乡收入差距的看法。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计算的数据显示,我国城乡之间的收入比系数最近三年持续下降,从2009年的3.33:1下降到2010年的3.23:1,2011年为3.13:1,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在减缓,目前已到缩小拐点期。此外,城镇和乡村内部相对收入差距也在缩小。2012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3%。二者全部跑赢了GDP7.7%的增速。城乡收入差距连续三年呈缩小态势。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12年城乡收入差距有望延续2009-2011年的态势继续下降,达到3:1的水平。
1978-2011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比(单位:万元)
然而与此相反的是,部分学者与普通百姓表示从主观感受上讲,城乡收入差距在上升,虽然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比系数最近两年持续下降,但仅以此来得出中国收入差距趋势减缓是偏颇的。
此外,还有专家认为,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趋势减缓的基础是不稳固的,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率连续几年高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率,主要是农村外出打工者收入推高了其收入水平。而随着珠三角、长三角出口中小企业不景气和房地产行业回归常态,农村劳动力打工收入将会逐步回落。
笔者认为,城乡收入差距到底是多大首先取决于城乡怎么定义,人口怎么划分。按照常年居住地划分居民人口是一个国际通用的统计口径,由于在中国存在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亿万农民工在城镇打工的特殊国情,按照常住地划分居民人口明显水土不服。若按照原来的指标口径,城镇居民买房不计入消费,而农村买房、造房是计入消费的,这种统计方法使得城乡之间的可比性存在问题,如果不统一口径,统计产生的偏差会使数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从基尼系数的计算公式可知,全国居民统一的基尼系数需要一个基础条件,即推动城乡住户调查的一体化,先取得全国统一的居民可比收入。由于全国没有居民收入指标,过去公布的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并不可靠。
正是在此背景下,统计局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了调查指标、样本抽取、数据生产、数据发布,实现了城乡住户调查的统一、规范和一体化。其中,城镇居民居住自有房屋,将计算租金净收入,即自己目前房租按照市场价出租的收入去掉过去购房分摊的成本,即增值的部分也将纳入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在原先人均纯收入的基础上减去转移性支出和财产性支出,过去“农村人均纯收入”指标将被“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代替,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具有可比性。
在此基础上,明年4月份国家统计局将按照统一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测算新的城乡差距,同时给出全国居民收入指标和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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