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千亿项目面向民间投资 融资难成最大担忧
2012-09-06 10:09:38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广东再推出第二批138个、总投资2686亿元招标项目
广东省不断放大民营资本投资窗口。据前瞻记者了解,广东省近日发布第二批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的重大建设项目,涵盖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休闲旅游等多领域。这是在今年7月16日广东向社会发布第一批44个、总投资2352亿元招标项目的基础上,再次推出第二批138个、总投资2686亿元招标项目,两批项目共182个、总投资5038亿元。
为了进一步做实项目,广东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市将围绕每个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条件、投资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特许经营价格和特许经营期限,以及供地、供水、供电、供气价格等,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和支持措施。
据悉,项目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控股、参股或者以BT、BOT、PPP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具体由民营企业根据项目情况自主选择。对一些投资额特别巨大的项目,鼓励民间投资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招标项目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活动全程接受公众监督。
前瞻网记者了解到,继2010年国务院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后,国家各部委以及各省市都在研究并陆续出台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
广东也在2011年出台贯彻落实“新36条”的若干意见,并于近日发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广东“新36条”),对于纳入重大项目的民营主体,政府将实行和国有企业同样的价格政策和政府补贴政策,并享受与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同等优惠政策,在项目审批、用地指标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据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春洪介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两批招投标项目只是一个开始,未来重大项目招标将成为一项长效工作。而民资的进入门槛,已经降低到“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广东“新36条”的出台将为这项重大举措保驾护航。
同时,广东“新36条”还从政策上为民间投资扫除障碍,提出“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规定”。将组织专项清理,并在今后制定涉及民间投资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反映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
在行政审批上,广东“新36条”提出,到2013年底,广东将完成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力争压减40%左右,其中企业投资领域审批事项压减70%左右,继续加快推进省辖权限内行政审批“零收费”。力争到2014年底,实现地级市以上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版“新36条”还为民间投资安排了退出机制:在“宽准入、严监管”的改革方向下,建立退出标准和程序,民间投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允许自由退出;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并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的,在进行严格地清产核资后,允许撤走锁头资产并取得合理回报。
对于民间投资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但一些民企还存在顾虑。“政府的开放态度让我们民企备受鼓舞,除了关注项目情况外,我们更关注是否保障不同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环境。”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助理总裁黄齐军说。
项目融资难也是民企的一大担忧,“仅仅政府转变观念还不够,金融机构也要给民企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董事长苏如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偏好国企等大客户,在融资审批等环节都会相对容易一些。而民营企业一旦进入了政府大型项目的投标,马上就会面临融资的问题,这个时候,非常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扶持,希望在这个时候,能够“一视同仁”。
业内分析人士称,在政府积极拓宽民间投资渠道的同时,也确实存在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融资、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劣势地位,且与国有企业相比,经常遭遇的一些不公平待遇,希望政府能优化投资环境、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支持和服务,彻底打消民企的顾虑。
据前瞻网了解,广东将争取在今年9月中下旬初步建成网上办事大厅,并明确设立民间投资服务专项,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网上公布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综合考评,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保证审批程序公开、透明,确保民间投资有序推进,保障投资建设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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