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杠上荣和烧坊 商标侵权案一审赢了
2013-06-28 09:39:29 责任编辑:朱怕撞 来源:前瞻网
同时,他强调,涉案中的荣和烧坊的酒并没有在市场上流通销售,法院依据网站上的宣传为依据也是不合规的。另外,判决书上也明确表明涉案荣和烧坊酒不足以让公众产生误解是茅台的酒,但还判定荣和烧坊侵权,这几方面都是值得质疑的。
而据了解,本次茅台诉荣和烧坊的理由是产品装潢相似。
判决书显示:“荣和烧坊公司在涉案商品装潢中间位置用醒目字体标注‘百年荣和老窖酒’,并在最下方标注了其企业名称,根据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不会将涉案商品与贵州茅台酒厂使用‘贵州茅台酒’商标的商品相混淆。”
此外,“我们正在联合茅台镇其他同样在丰台法院因侵权败诉的酒厂一起起诉贵州茅台,另外,我们也会起诉茅台非法扣押我们价值千万元的酒。”王凯福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
随着荣和烧坊上诉,此案还将继续下去,而荣和烧坊起诉茅台非法扣押价值千万元酒一事也将同时进行,接下来,上述两家的江湖恩仇又会如何进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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