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 登录 | 2024年5月17日

钢铁行业新规出台 百万吨以下企业将被淘汰

 2012-09-04 08:54:21 责任编辑:QZ085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日前,工信部新定了钢铁业新规,对行业门槛作了限定,规模要求普钢在100万吨以上。与修订前的条件相比,新《条件》在环境保护、能耗等方面的标准全面提高

前瞻经济学人

工信部规范钢铁业

日前,工信部新定了钢铁业新规,对行业门槛作了限定,规模要求普钢在100万吨以上。与修订前的条件相比,新《条件》在环境保护、能耗等方面的标准全面提高,其中,粗钢年产量100万吨以下的普钢企业将被淘汰。

业内人士认为,标准的大幅提高对于后期钢铁业节能减排、兼并重组会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根据规范条件的要求,钢铁企业的生产规模须达到2010年普钢企业粗钢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不含合金钢比100%的高速钢、工模具钢等专业化企业)。此外,钢铁企业的高炉容积还必须达到400立方以上,否则将被淘汰。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在工艺与装备方面,《条件》明确,钢铁企业主体工序须配备节能减排设备,其中高炉应配套煤粉喷吹和余压发电装置,高炉、转炉应配套煤气回收装置。焦炉应配套除尘、脱硫、污水生化处理、煤气回收利用(不得放散)以及干熄焦装置。烧结机应配套烟气余热回收及脱硫装置。而在修订之前,工信部并没有对节能减排设备做出强制要求。

企查猫

《条件》还强调,钢铁企业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19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63千克。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有单项污染物减排任务的企业,须落实减排措施,满足减排指标要求。

《条件》明确,工信部定期受理钢铁企业符合规范条件的申请,同时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对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不给予政策支持。业内人士表示,按照新规定,部分符合产能要求的“黑户”钢厂或因此转正。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关注前瞻微信

意见反馈

暂无网友的评论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