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纳入监管体系
2012-07-26 13:40:56 责任编辑:王逸之 来源:前瞻网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小企业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加强对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服务,为民间资本创造更有利的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此次管理办法的宗旨在于重视披露、规范、投资者保护,淡化盈利和审核,灵活安排不同类别公司的监管要求。其中,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允许向特定对象私募发行;实行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合规性审核不设类发审委组织;发行对象除股东及董监高外累计不超过35人;设置储架发行制度及快速融资豁免制度;施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建立股东矛盾和纠纷解决机制等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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