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核查令下 多利益方在行动
2013-01-24 16:41:19 责任编辑:王逸之 来源:前瞻网
2013年1月8日,证监会举行的针对各证监局、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稽查总队等150人召开的IPO在审企业财务专项审核会议,让 IPO在审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寒而栗。在此期间,投行基本停止了新项目申报。一是投行人员都被抽调去做IPO财务核查,没人没空申报新项目;二是监管部门专心搞核查,即使报了也没有时间审理,所以不如不报。某投行人员称。前瞻投顾还了解到,多家企业已经萌生退意,正选择撤单时机。而在近900家IPO排队企业中,撤单数量至少占到三分之一,在创业板企业中,甚至在50%以上。
除此之外,各地证监局也采取了相关行动。山东证监局通过约见谈话、电话提醒等方式分类督导IPO公司做实专项核查工作,对2012年业绩出现下滑的化工、机械类公司,要求其在补报2012年年报时如实披露相关经营与财务信息。陕西证监局在1月14日召开的拟上市公司负责人会议上也明确要求问题突出或业绩下滑的创业板IPO公司主动撤回申报。与此同时,浙江证监局对IPO公司的要求则更为严厉。1月17日,浙江证监局在针对辖区内八十几家IPO公司的会议上,强调说中小板业绩下降较多的,以及创业板业绩持平的,要重点检查并鼓励撤单。
根据对创业板公司盈利能力的要求,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创业板发行部主任冯鹤年曾在会议上明确表态,创业板企业如果2012年业绩下滑,则已经不满足发行条件,要及时撤回申请。某业内人士评价,以加强财务信息披露为名,借财务审核的办法,达到瓦解“堰塞湖”的目的,不失为一条“围魏救赵”、一石二鸟的计策,既能强化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又能解决堰塞湖的危局。(编辑 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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