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新常态”怎么玩?——从国法源头看《不动产证》与《房地产证》谁生死、“两证”怎样并行中国
【核心提示】: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即将上路运行(见2014年12月19日《经济参考报》国务院下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一文)报道:中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下发至中央各部委及相关部门,未来我国不动产登记将实现多层次信息共享。其中,国土部将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以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有权威人士透露,该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4年已经逝去,对中国13亿多公民的头等心头之患是:未来中国房地产将何去何从?这取决于两大中国环境因素建树:(1)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新建住宅价格动态显示,全国主要70个大中城市中,有64个城市的新房价格环比继续下滑,约占9成以上。房价下跌趋势向全国扩大,中国经济的下行压力出现增强。中国政府依然对出台大规模经济刺激对策持慎重态度,不过市场对于实施货币宽松的期待正不断增强。(2)中国国务院8月15日公布了中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2015年这个更急条例要上路运行了。但所有中国人“不动产统一登记”依然是“雾霾”笼罩中国:该机制是统管全国的住宅交易新增《证》等,目的使房产交易变得透明,而《中人民共和国房产证》(已修改、变更实施超过了半个多世纪)又何以不可以透明、公正、公平、公开于中国及21世纪未来?报道称此举也是为目前在重庆市等部分城市试行的房产税扩大至全国做准备。然而中国根源的房地产大局势是:中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房地产部分)与实行了50多年的《中国房产证》是并行、交叉、还是各行其道依然没有结果?此两证各自目的是干什么?这是中国《不动产登记条例》与《中国房地产证》需要从源头需要来理清国策与资本方向性的这一法定《证件》的大是大非问题,更将是影响21世纪、中国每一个公民唯一最大财富——房地产与每一个人生死成本、人生发展、人的长期生存、死亡环境的最大变量……
中国《不动产证登记证》与《房地产证》是分道扬镳各行其路、还是同行上路?若真要象《身份证》与《户口簿》一样同行上路,那么就是“法治国家”治理建设的一种当然失败。而未来国家建树的理论就是,“两元制”核心:致国家与公民双倍以上的成本,“两个核心”并存并行,以致于让中国国家与公民都“双成本”、“双体制”两元化继续下去……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房地产业要不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100年的建树?要不要与全球房地产业接轨同行?或就永远与全球各国永远“特色中国”下去?
中国房地产要进入一种什么样的“新常态”?中国房地产“新常态”又怎样与人民币“新常态”对接双赢的走下去?
《房产证》与《不动产证》21世纪并行
若是中国《不动产登记条例》与《中国房地产证》并行,那么中国13亿人最大一项的房地产“合法凭证”成本就加注一倍以上。同时,中国“不动产证”与“房地产证”各有什么样的中国法律定位、不同市场地位和证明什么?是司国家的什么职责、还是相互交叉重复运行?按照全人类演进的永远法则:有生就有死,有诞生就当然有亡去,而中国“不动产证”与“房地产证”体系、与中国《身份证》《居民证》等只生不死、双规制(亦称“两元制”)永远运行下去?!很显然,中国21世纪这“双规运行”的《不动产证》与《中国房地产证》两大体系,“不动产证”(即使“不动产证”公民个人不负出任何成本来办理,那么中国全体纳税人的钱也要负责“不动产证”系统的国家运行,若是“不动产登记”系统运行21世纪再继续进行,象《公民身份证》与运行半个多世纪《户口簿》系统,那将也是一个巨大天文数字投入)的系统建设将比《房产证》系统至少也要多出一倍以上的国家与公民的新成本投入更高、更大(一个是20世纪中叶、改革开放又修正的系统,一个是始建21世纪初叶的系统),而《不动产证》与《房产证》的生存与亡去,都需要从国家《证》源头要加以解决“游戏规则”的目标、功能、干什么的问题,否则两证双规运行就是重叠、繁复,是害国、害民,增加国家和公民生存、延续、繁衍、生活的巨大成本。
不管是中国房地产的百年建树以及历史更悠远,也不管是有半个多世纪的中国《房地产证》、还是新近国略的《不动产登记》,有一个核心是永远不能动摇:这就是人类发展以及人类生存、生活成本的降低——不能“今不如昔”,更不能让人类生与死继续成本居高不下!从“法治国家”与世界融合来讲,中国房地产除了要立国策著理论之外,那么打通世界、与国际广泛接轨也势在必行。中国实施《房地产证》、《不动产证》当然要建树国内、国际悠远的历史见证。
人类的经验和教训告诉世界:一个法治国家“双轨制”有两个结果:对一个国家来讲,就是这种机制繁复的成本和投资翻倍;对每一个公民来讲,证件越多,那么这个国家国民——每一个人生的延续、生存、生活到死去的成本就更高、而居高不下。
一个国家源头一种《证》的设立,是一种“批权”的政治资源(如设立一级政府等等)、也是经济、财富资源。这种政治资源的设立,可致国家与公民用于最基本大环境运行的财富倍增万万亿,也可以致设立的这种“必需品”亏损万万亿。但归根结底,这个国家的此类《证》越多,国家与国民生活、生存的成本就越高,国民一代又一代延续生活、生存、死亡的成本就越是居高不下。一如一个国家党、政的双重规制运行(双权力核心),则比法治国家单一政府运行体制成本高出成倍、甚至翻若干倍,长此以往国家与国民就长期生存与延续在成本居高不下的基本环境之中?毫无疑问,这是中国房地产业“新常态”最最重要的一个重大法律环境改变的组成部分。
房地产,是人类所有国家、特别是占全球1/5人口中国13亿人最大的个人资产与财富,半个多世纪以来未有根源的重大环境之变,现在要从国家根源上再建树增加一个从国家法律到个人资产的重新建树,从资本到公民个人整体成本的从无到有,再从生态环境上建成国家法律的高屋建瓴,中国怎样象人类、大自然那样生生不息、春夏秋冬的生生死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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