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时期”需要非常之策
【导言:不断升级的疆独恐怖袭击事件和诸多领域的矛盾不断激化,已经表明,中国已经进入一个值得高度警惕的“非常时期”,执政集团应当采取一系列非常之策稳定局势,并保障各项改革发展事业,向前稳健推进。广大民众则要慎言慎行,释放正能量维护国家安危,执政集团及各阶层精英人士,应当相互信任和团结,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
很显然,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一种利益层面的“内忧外患”和情绪层面的“内胀外压”的非常时期,在此局势下,管控和处理国家事务,必然需要采取非常策略。这对于执政集团而言,需要有清醒的头脑、理性的判定和果断的策略及手段;而对于各阶层民众而言,则要从国家大局和民众安危的角度慎言慎行不添乱,在关乎国家安危和公民利益问题上,绝不含糊。
众所周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诸多重大决策,特别是“市场化”价值取向的诸多改革策略,一直面临诸多有形无形的障碍,很难得到实质性的推动,虽然很多政策举措已经发布、有些实质性改革策略陆续出台,但的确很难得以有效实施。这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各阶层的利益冲突的矛盾并未化解,从体制内到民间,并未达成高度一致的价值认可和精神凝聚;二是客观上缺乏良好的改革环境氛围和可实施条件,特别是缺乏一个从心态到行为的安稳的社会环境;三是所谓的顶层设计相对滞后,一些临时性的策略解决不了日益加剧的深层矛盾。因此,自进入2014年以来,过去三十多年改革积攒下来的问题和矛盾,日趋尖锐和恶化,直接导致整个国家的改革和发展,在最近几个月来开始陷入“内焦外困”的非常时期。其主要特征:
一是强势反腐败风暴博得了广大民众对执政集团的空前支持和极大寄托,也大大刺激了各类各级既得利益集团的神经,但是反腐败的“孤军深入”没能带动实质性改革的顺势跟进。而这一僵局的背后是:广大民众虽有支持和参与改革的热情,但是没有参与的方式和条件,只能袖手旁观地“呐喊”;而各种阻碍改革的力量却在“悄悄地联手抵抗”。由此导致的后果是,民众对改革的期待热情和耐心有所减弱,牢骚和不满反而增多。
二是搁置已久的民族问题的“夹生饭”,在新形势下已经充分发酵,导致极端民族势力由地下破坏,演变为公开施暴的恐怖活动。上次新疆火车站的恐怖活动,是中国反恐形势开始升级的一个拐点,也表明从国家安全机关到广大民众,都必须高度重视日益严峻的反恐形势,要防止国内相对安定的社会局势迅速恶化,防止出现较大面积的连锁反应。5.22恐怖事件再度升级,表明防控形势日趋严峻。
三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极度扭曲的经济结构,一直没能得以优化,结构性经济矛盾日趋恶化。值得高度关注和思考的是,长期以来,国有经济在资源配置、政策支持、市场垄断等方面的优势地位,窒息了非国有经济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遇,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一方面国家财力已经无法继续输氧给国有企业,致使国有经济生命力及竞争力日趋减弱;另一方面承载大量就业和支撑国民经济微循环的中小非国有企业大面积处于勉强维持生存的“饥荒”时期,而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在金融改革、财税改革等方面,又频频开错处方,由此导致整个国民经济陷入极其痛苦的转型期。从目前局势看,没有三五年的时间,很难走出困局。
四是体制内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因为受到强势反腐和市场化改革的打压和抑制,蹲在暗处抵抗和捣乱改革的心态及行为越来越强烈。这股力量正在孕育为一种无形能量,在不断发酵和壮大。更重要的是,这种格局导致从中央到地方的很多干部和各阶层人士在惰性观望。
五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较长时间的“韬光养晦”策略,实质上只是“韬光”,没有“养晦”,反而在改革成果分享、资源配置、外交策略等方面的“败家子”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在做强公共服务、藏富于民方面十分脆弱。而现在,新一届执政集团推出强势和平崛起的发展策略,立即招致美日及周边多国的“联手围困”,直接导致南海、东海局势日趋紧张。习李新政及时结束“韬光养晦”策略,等于及时中止了既得利益集团的投资策略。
正是以上五方面日趋加剧的危情,导致中国开始进入“非常时期”。在这种危情不断加剧的情形下,广大民众应当以开阔的胸怀、理性的态度和正义的言行,遵从国家正确的决策和非常时期的管理,着眼于稳定国家和民族的大局、保护无辜民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对于执政党和政府高层而言,则应采取非常时期的非常策略,管控和保障国家局势的稳定和经济的良性循环。
一是对于各类突发性事件,要设合理公正的临时原则,大胆处置,不必拘于日常局限。但是,目的要明确,关乎无辜民众利益事项要稳妥。特别是在防恐怖袭击问题上,政府要果断打击,全民要防恐反恐。
二是见效较慢、战线过长的改革事务适当收紧,应急性策略要实施跟进。特别是对于短期内不可能论证到位、不可能有效实施的概念性重大经济项目,要审慎对待,不可盲目投资。在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方面,要更多地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要认识到,当下最重要的问题不是经济改革,而是体制改革。
三是在维护国家安定和社会秩序稳定方面,务必落实职责明确、处罚严厉的“分级分区”责任担当机制。中央层面的督导、指导,应当与地方各级党政机构的主动担当及责任约束结合起来。
四是合理引导和发挥民众的力量,恰当参与关乎国家安危的重大事项。特别在爱护民众热情和积极性方面,要有策略性的意见和机制。
五是改善并提高各级武装力量的执法策略和水平。在关乎普通民众利益问题上,务果断而慎重,不能感情用事、简单粗暴,否则容易引发负面效应;特别是对于基层民众的合理谋生、对待各阶层民众的牢骚、对待知识阶层的批评,要友好而包容地对待,否则容易成为意外事件的导火索。
六是应尽快强化“国家危机管理”机制,并实现海内外的横向合作与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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