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屋建瓴鉴赏十八届“三中全会”—— 若中国60条实现 7年后中国改革还要再启
中国央企,基本上都官员进入央企担任高管,以后这种现象会逐步消失,因为国资公司才是核心,这些公司不可能再安插官员。在改革初期,为保护民资的积极性,真正实行市场化,是决定国资公司成败的关键。然而在中国国有企业如三大电信公司、五大国有银行、五大油气公司、所有钢铁企业等等“参天大树”之下,私有制、合伙制等企业怎样生存、公平竞争?在这种大环境之下,这是“市场体系”能够决定的吗?
中国三中全会特别提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但这不能是中国特色的“自立门户”,不能独门、独自成体系,更不能悖论全球40个左右的发达国家、以及主要的市场经济地位国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中国这次的“三中全会”60条没有“国际化”这方面细致决定。
土地垄断、金融垄断、国企垄断,是中国60多年计划经济生成的盘根错节陋习,不管是再大、大到全球老大,或是再小、小到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所有小企业,概莫能例外,中国13亿公民是最大的被损害者。中国反垄断走入全球最大的误区:市场经济地位体制、概念下的垄断,主要分为“市场垄断”与“价格垄断”。而市场占有率垄断、产业垄断,是反垄断法法源之根,而“价格垄断”则只是“市场垄断”的九牛一毛。在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中,不存在所谓的“价格垄断”(由充分竞争的市场所决定),而市场占有率、产业垄断则是价格垄断的价值链成百倍的价值。市场经济地位裁判机制是:不从根源解决“市场垄断”,却在“价格垄断”大动干戈无疑于杀鸡取卵、饮鸠止渴;一个是皮毛,一个是源头,熟轻熟重?让13亿中国人获利,不解决中国的产业垄断问题怕是要事倍功半。
中国“三中全会”60条这7年时间的新一轮土改、金改(含汇改)、企改这“三大主体”经济改革同时破题,理清、处理、规则好土地、金融、国企“三大主体”方面的主要问题,中国经济改革就站在了全球的一个新起点、新高度,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但在建树“市场经济地位国”之下——公平市场、法治市场、市场决定等,最终成为全球化下的高效市场、高质量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新秩序,中国还有很远、很长、很多的一段路要走,中国与全球的市场经济地位国家依然有不少的矛盾、悖论特别是国际化方面需要持续经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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