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屋建瓴鉴赏十八届“三中全会”—— 若中国60条实现 7年后中国改革还要再启
这是因为“十八大三中全会”的60条主要解决的是13亿中国人的国内问题,而中国走向国际社会、走向全球绝大数国家经贸大环境、大市场、全球化游戏规则等等兼容、共融,共同发展获利等,依然在经贸规则、经济秩序上广泛融合等,有大面积、甚至是根源的矛盾冲突、悖论。这是要等7年后、下一代国家领导者、中国人、14亿公民的智慧、知识、能力来驾驭人类的理论与实践了。
土地、海洋是这个国家最大基础,“三中全会”有关土地条款下面就是金融,金改是中国财富崛起、成败的根源,金改目标是人民币汇率与利率的市场化,汇改步伐稍慢,与人民币自由兑换衔接,只要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的形成机制即可,那么利率改革步伐更快、人民币象所有的国际货币自由对话就水到渠成。这是中国这次改革的基本路径和指出的方向。从这次“三中全会”60条来看,是给了中国64年至今市场一个较清晰的预期,但与全球主要的法治国家、发达国家依然有国策方略、市场源头制度、国家法律方面依然有重大差异,是一次对内开放64年至今的最大举措,而在对外开放与国际接轨方面此次会议不是重点突破、也没有下重力,更没有涉及与全球各国在土地、金融、企业兼容的方针与策略“路线图”。这就是说:“三中全会”60条依然是一个阶段性改革,时间节点是到2020年,在未来七年间中国经济改革绘就的蓝图目标、任务、方法,基本路向是:聚焦经济,新一轮改革有三大要点,首先是与城镇化密切结合的土改,其次是融入国际市场,服务市场经济十分必要的金改,最后是一直纠缠市场的国企改革。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在建设的过程中都绕不过土改,如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如何公平分享溢价,如何平稳过渡,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大难题,难以一蹴而就。
在“三中全会”60条的第三部分“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下,第11条就与土地市场相关,“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土地改革着眼于提高土地比以前高的效率,盘活上亿亩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立现代农业体系;减少非公益性土地划拨,缩小寻租与浪费空间;土地成为农民、村集体最重要的财产,农民可以带着从土地获得的第一桶金,进入户籍全面开放的建制镇和小城市,由此全面推进放开户籍为标志的实质性的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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