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睡觉超时遭重罚?
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成的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具有为驾乘人员和车辆提供符合有关标准的公共卫生间、餐厅、超市、客房、加油站、车旅维修、信息查询、应急服务等的场所。
本是为旅客和驾乘人员提供栖息的服务区,但是如果你在里面待太久,将会面临高额“高速公路超时费”。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河北石家庄的高先生因身体不适在服务区睡了一觉,第二天下高速路时被要求缴纳385元的“超时费”。高速路方面称,高先生在高速路上停留超过12小时。
本来只需40元的高速费,只因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一晚,竟被罚款385元,几乎于10倍于路费。而类似的超时罚款屡见不鲜。据调查,全国多地均有对在高速路停留超12小时或24小时车辆额外收费的规定。
服务区的设置是为了保证高速公路得以高速、通畅。其功能设置满足了旅客在旅途中得到必要的物质关怀,调节旅途的节奏,增强安全感和舒适感,也对减少交通事故、提高社会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杜绝疲劳驾驶,睡觉自然是最好的方式,然而这睡一觉却使得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加近十倍,这一觉的成本比住高级酒店还高。而且还不是选择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客房休息,只是在自己的车上睡一晚。
为什么会设有超时费呢?据了解,主要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为了加强联网收费管理,防止个别驾驶员(车主)之间调换通行卡,逃缴或少缴车辆通行费行为而设置的。
何为“换卡逃费”,相关人士举例,比如甲乙两个司机同属一家运输公司,甲从上海入口拿通行卡去南京,乙从南京入口拿通行卡去上海;两人说好在沪宁高速某个服务区碰头,交换通行卡和车前牌;然后,甲在汤山下高速,他只要付南京到汤山的费用;同样,乙也只需付少量费用;换车牌是因为进入高速公路时,收费员会将车牌号末3位数字输入通行卡,到出口缴费时,如果数字显示不一样,电脑会自动报警。为防止“换卡逃费”,高速公路一般都会收超时费。”
为制止不良的逃费行为,有一定的处罚也属合理。但是连正常在服务区休息的驾驶人员都要处以罚款,就有点过犹不及了。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监测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我国2011年高速公路运营里程为8.49万公里,正在运营的服务区已经超过1100家,预计到2015年,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0.8万公里,届时,全国保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数量将达到2000对左右。
高速公路的特点是高速连续行驶,驾驶员必须保持精力高度集中,然而道路线形单调,使得精神疲劳不可避免。为了解除连续行驶的疲劳和紧张,满足驾驶员生理上的要求,同时给予车辆以必要的供给和维护(如加油、加水和检查等),同时安排适当的休息设施等,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条件。
在发达国家,驾驶者的驾车时长是被严格控制的,尤其是商用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休息,并通过刷卡等方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欧盟国家没有超时处罚一说,倒有驾驶限时的规定。为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规定,汽车驾驶员连续行车不得超过3个小时,全天行车不得超过9个小时。
我们愿意相信高速公路相关发明的高速公路超时罚款是为了治理“换卡逃费”,但是高速公路超时罚款的事实,会不会导致不必要的社会问题呢?驾驶者过服务区不休息选择疲劳驾驶或许有其自身原因,因身体不适或休息不足但又担心在高速公路内超时而不得已上路,如若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岂不是超时费之过?如此,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社会效益就从何体现?
前瞻产业研究院高速公路服务区行业研究小组认为,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的目标主要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发展,只有两者实现同步发展,高速公路才能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一觉睡出385元“超时费”,着实太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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