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化氢行业产能过剩凸显 高纯电子级氟化氢“一枝独秀”
三、高纯电子级氟化氢"一枝独秀"
为抑制行业产能过剩,工信部于2011年2月发布了《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提出新建生产企业的氟化氢总规模不得低于5万吨/年,新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单套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万吨/年。2011年4月底发布的《氟化工产业调整指导目录(2011)》中,除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氟化氢装置已被列入限制类项目,5000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装置被列为淘汰类。
可以看出,在氟化氢行业频遭"限制"的情况下,高纯电子级氟化氢却一枝独秀,主要是因为该产品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2005年我国电子工业消费高纯氢氟酸接近3000吨,其中进口产品1550吨左右,进口量占到国内消费量的52%;2011年已有超过5000吨的消费量,进口产品接近2500吨,仍占到50%。5年多来,虽然国内高端氟化氢产品的产量不断上升,但消费量也同步上升,进口比例没有减少。
目前国内能够生产高纯氟化氢的企业很少,其中生产SEMI C1-7级高纯氟化氢的企业近10家,而能生产SEMI C8-12级的企业寥寥无几。而高纯氟化氢产品需求却很广泛,除国内供不应求外,日本、欧盟和中国台湾等地区也极具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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