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管线泄露起火事件为我国输油气管道安全敲响警钟
☆ 油气输送安全不可忽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特定设施的专门法律,这部法律将为油气输送安全、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管道作为五大运输方式之一,承担着我国70%的原油和99%的天然气运输任务。目前,我国长输干线管道超过了70000公里,海上油气管道近5000公里,初步形成规模较大、跨国境和跨区域的输油气干线管网。
伴随着国际原油管道的陆续建成,我国干线管道总长度还将进一步增加,到“十二五”末,中国长输油气管道总里程将超过10万公里,维护管道安全任重道远。
☆ 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在行动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是特殊的公共设施,也是保障能源供给、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设施。公安部和有关部门一贯重视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特别是2002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
除了专项行动外,1989年国务院发布实施了《石油天然气保护条例》,并于2001年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条例》对保护管道设施、维护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2010年6月25日,经国务院提出议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这部法律明确了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道保护职责,强化了管道企业在管道建设、巡护、检测、维修及安全监测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规定了管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时的处理原则和程序,严格禁止在管道沿线从事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将对加强管道保护,保障管道运行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等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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