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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行业快速发展背后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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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罗国军 • 2013-08-02 08:42:59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E3393G0

2、广告存在的问题

《电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专项调查报告》显示,有电视购物经历的受访者主要通过电视购买的产品为手机等数码类产品、首饰、衣物、家具用品、电器,而他们对电视购物广告的评价比较趋于集中,78.19%的人认为电视购物“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而认为是“虚假宣传和欺骗诱导消费”和“广告内容低俗恶意炒作和违规宣传”的比例分别为37.8%和22.8%。

3、服务存在的问题

《电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专项调查报告》显示,有电视购物经历的受访者对电视购物产品的售后服务的评价主要为:“厂家、销售商、购物频道互相推诿、售后服务没保障”、“不履行三包等法规、退换修困难”、“售后服务周期长、成本高”等。其中互相推诿、售后服务没有保障占50.4%,不履行“三包”等法规、退换修困难占33.6%,售后服务周期长、成本高占21.4%,仅有12.4%的有购物经历的受访者认为售后服务周到、退换修方便。

三、应对问题的措施分析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电视购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风险分析报告》分析认为,由于虚假宣传、暴利运营,加之缺乏监管,电视购物公信力逐渐下降,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了以下两个应对措施:

1、措施一

广电部门必须对市场进行调研,确立行业准入门槛,比如电视媒体在选择合作电视购物企业时要查验其注册资金,参与的企业要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和对社会的偿债能力。此外还可以建立诸如企业缴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制度,有两方面的作用,其一对电视购物企业有一定的约束。其二对消费者有一定的补偿作用。交纳保证金,如果企业能够诚信经营,遵循市场秩序,保证金仍原数退还企业。而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利用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的补偿,减少消费者的损失。

2、措施二

对于“短视企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企业创立者和高管,还可以实行市场黑名单和禁入制度,政府管理机构可收集消费者和媒体的投诉报道,将那些常常销售名不副实产品的电视购物企业列入“黑名单”,透过媒体公之于众,从而提醒消费者谨慎对待其推荐的任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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