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服务热线400-068-7188

当前位置: 经济学人 » 行业问答
  • 邀请演讲
    葛倩 葛倩 的回答 2020-04-20 10:11

    您好,微商开展药品售卖业务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微信团队要求,微信个人账号不得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其中就包括药品、医疗器械、非法保健品以及催情迷药等。据悉,如果是用户通过个人账号、群等产品功能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属于违规行为;如果是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违法违禁品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有可能需要承担行政处罚。

    我国药品监管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针对在微信卖药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其中表示:必须禁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对于这种行为严厉打击,毫无商量的余地;对于在网络售卖药品的单位及部门,必须是经过药监局许可的药品才可以线上购买,对与售卖的单位部门必须有药品许可经营证。

    通常来说,在微信上贩卖药品的都是属于个人组织,而为药品单位。对于个人组织这样私自卖药的,没有药品的许可证,以及互联网药品的交易证书,是违反《药品管理法》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发现贩卖的药品是假药,更是从严处理。所以我国针对在网上售卖药品的管理是从严抓起。

    我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04年2月4日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G 评论

    扫一扫
    打开app查看精彩评论

    收藏

    扫一扫
    打开app查看精彩评论

扫一扫
下载《前瞻经济学人APP》进行提问

与资深行业研究员/经济学家互动交流让您成为更懂行业的人

研究员周关注榜

企查猫(企业查询宝)App
 
AAPP
前瞻经济学人APP下载二维码

下载前瞻经济学人APP

关注我们
前瞻产业研究院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我要投稿

×
J

免费报告

  • 经济学人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经济学人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 经济学人App下载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