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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演讲初创企业比较理想的股权分配方案有以下几种:1、绝对控股:创始人持有公司67%的股权 合伙人18%(指的是联合创始人) 员工期权15%
公司法规定大多数公司的决策按照出资比例投票即少数服从多数,这里边不包括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但是一些重大的事情是需要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及解散,67%刚好超过了三分二,所以持股67%是绝对的老大。这种股权模式适合合伙人拥有核心技术,自己创业思路,掏了大多钱,自己的团队自己的技术。
2、创始人51% 合伙人32% 员工期权17%
公司大多数事都是可以拍板,但唯独上面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及解散,如果没有其他小股东同意决策不了。 所以这种模式可以将期权池的股权由创始人代持,释放期权时只释放分红权而不释放表决权。
3、创始人34% 合伙人51% 期权15%
这种情况下创始人虽然不能拍板,但是有搅和权,只有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没有决定权 适合:对于创始人来说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创始人比较缺钱,联合创始人或者投资人比较强势,所以创始人只能保留一票否决权。
中国民营企业常见的几种错误的股权分配方式:
1、均分股权、没有绝对的老大
没有一个人占51%以上,也即没有一个人有公司的控制权。创业初期主要创始人持股51%都还不够,好的股权架构是有一个老大持股三分之二。不合理的股权架构下,只要出现问题,一定是毁灭性的,一定有合伙人被踢出局。 均等里面最最差的就是5:5分账,比如真功夫,通常这样的公司会陷入僵局,公司形不成有效的决议。
2、一人有限公司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独立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占股
每个合伙人对公司的贡献都是不一样的,按照出资比例均分股权在后期容易出现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走向散伙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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