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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演讲①租赁住房试点
《佛山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将通过试点,到2020年成功建设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促进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基本建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集体租赁住房市场,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②租赁住房管理
2018年4月,《佛山市新建租赁住房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新建租赁住房应当以全装修标准规划、设计、报建及交付;建成后应全部用于公开对外租赁,不得销售、转让,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20年;新建租赁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佛山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③重申房地产销售秩序
2018年5月,佛山市住建局发文《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重申房地产销售秩序 加强销售现场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规范销售管理;规定完成认购、签约流程;规范现场公示内容等三方面内容,开发商应避免在夜间(17:30-次日8:30)进行项目开盘或销售活动,对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项目,尽可能采用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
④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
2018年6月,佛山市就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 布,共有产权住房配售价格一般低于同期同地段楼盘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10-20%。允许承购人增购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份额,直至取得完全产权。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符合上市条件的,允许承购人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享有优先购买权。
⑤加快租购并举
2018年7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商业、商务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加快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试行)》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可申请租赁住房改造项目,项目经改造并验收后自然通风、采光、消防和配套设施满足居住生活的,确定为租赁住房。
总结:2018年佛山调控政策频繁出台,严守中央房住不炒的基调,楼市调控精准化,从"租赁住房管理""租购并举"到"共有产权住房"几个方面照顾刚需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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