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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天悦 黄天悦 的回答 2018-12-08 18:26

    取消政府定价

    早在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保部等多个部门发出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和最高零售价管理外,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这部分药品约为2700余种。同时,自199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出台的166个药品定调价文件被一举废止。

    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意味着施行了近20年的“药品政府定价制度”将正式终结。

    此前我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和市场调节价,上述涉及的2700余种药品过去均实行的是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占市场药品的23%左右,其余77%的药品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本来就是放开的,由企业自主定价。

    也就是说,除了一些特殊药品外,我国药品基本取消了政府定价,那么,药品价格市场化是否意味着政府完全放开了药价管理?

    政府取消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为日后药品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奠定了基础,但这并非意味着医院可以跟药厂直接谈判药价,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的机制仍然存在,医院还是只能按照招标价格采购药品。

    政府通过医保支付和招标采购进行监管

    不直接限制市场交易价格,通过医保支付和招标采购进行监管逐渐成为价改主流,而这也恰恰推动了这两个领域的改革。

    按照我国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办法,所有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都由当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竞价采购,形成药品目录及招标价格,其中包括基本药物、医保药品及非医保药品,医院从省级政府核定的药品目录中进行选择,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医院可在药品招标价格基础上加价15%销售给患者,但招标价格加价15%不能超过发改委规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此前“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都是以省级为单位,药品通过各省招标才能进入当地医院销售,但有的省份几年才招标一次,也就是说,药品价格几年都不会有任何波动,很难体现药品价格市场化的原则。同时,有的省份对原研等药品过分‘开绿灯’,甚至有的原研药明明专利已到期,依然还能享受单独定价,明明价格比同类药品高出20倍,依然能够轻松中标。”取消了政府定价,也就是取消了单独定价的政策红利,但招标采购过程依然需要进一步阳光化,比如建立全国招标采购平台或者采用挂网采购的方式。

    《通知》明确强调,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要做好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改革政策的衔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监管。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的除特殊药品以外,均取消政府定价,在政府监管下采用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和市场调节价制度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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