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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01-17 10:18:39 责任编辑:QZ035 来源:前瞻网

第三节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第40条 商业金融用地面积

规划2030年商业金融用地833.7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8.03%,人均10.42平方米。

第41条 商业金融设施等级

商业金融设施按照“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配置。

(1) 三大市级商业(商务)中心:即临河胜利路市级商业中心、双河金川南路市级商业中心和双河中市级商务中心。

(2) 两大片区级商业中心:即临河西片区级商业中心和朔方片区级商业中心。

(3) 社区级商业中心:均衡分布于各社区中心位置。

第42条 专业市场布局

(1) 按照“同类整合、提升档次”的原则,规划4处大型专业市场集聚区:即B型保税区国际商贸物流城、临河西北专业市场集聚区、新华东街专业市场群和临河北肉羊屠宰市场区。

(2) 其他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以便于居民生活、便于交通组织、便于交易管理为原则,按服务半径800-1000 米布置。

第四节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第43条 文化娱乐设施用地面积

文化娱乐设施用地109.3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05%,人均1.37平方米。

第44条 文化娱乐设施等级与布局

文化娱乐设施按照“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配置。

(1) 市级:保留临河片区西部已建的文博中心,在双河片区金川大道两侧规划歌剧院、影剧院、图书馆、科技馆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在双河片区先锋路东侧规划展览馆和博物馆

(2) 片区级:在临河片区、双河片区及朔方片区分别布局片区级文化娱乐用地,建设综合型的影视中心和休闲娱乐中心。

(3) 社区级:在各社区中心建设小型文化娱乐设施。

(4) 在双河片区规划文化产业园区。

第五节 体育用地规划

第45条 体育设施用地面积

规划体育设施用地103.8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00%,人均1.30平方米。

第46条 体育设施等级与布局

体育设施按照“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配置。

(1) 市级:在双河片区金川大道两侧规划市级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在双河片区朔方路东规划市级综合性体育中心,布局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体育公园等设施。

(2) 片区级:在临河片区、双河片区、朔方片区布局片区级体育设施,建设专业场馆。

(3) 社区级:居住区及居住小区内结合中小学设置居住区级体育设施。

第六节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第七节 医疗卫生用地面积

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总面积73.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70%,人均0.91平方米。

第八节 医疗卫生设施等级与布局

医疗卫生设施按照“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配置。

(1) 市级:在临河片区金川大道以西、河套大街以北规划三级综合医院1处,在双河片区怀朔街南、晏江路以西规划三级综合医院1处;在临河片区绕城线以北规划疾病控制中心1处;扩建现状市级中医院及蒙医院;保留现状临河片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妇幼保健所、巴彦淖尔市结核病防治所、巴彦淖尔市医疗器械所和巴彦淖尔市中心血站;另规划各类专科医院共计7处。

(2) 片区级:在双河片区怀朔街南、临河片区新华东街、朔方片区保税物流园区各规划二级综合医院1处;在双河片区怀朔街南新建区级妇幼保健院1处;扩建现状巴彦淖尔市河套大学医学院综合门诊部、临河区中医院;保留现状临河区妇幼保健院。

(3) 社区级:积极培育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居住区为单位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

第九节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规划

第47条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面积

规划教育科研设计用地234.2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26%,人均2.93平方米。

第48条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布局

(1) 在河套大学周边规划新增部分教育科研设施用地;在双河片区为河套大学规划预留一定的发展用地。

(2) 在双河片区规划集中的职业教育园区。

(3) 将现市职业技术学校用地置换为民族教育用地,建设民族教育园区。

(4) 建设成人教育及老年教育设施,在河套大学周边布置。

第十节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规划

第49条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面积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66.20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64%,人均0.83平方米。

第50条 社会福利设施等级

社会福利设施按照“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配置。

企查猫

(1) 市级:包括市级养老院、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市级儿童福利院。在双河片区规划市级福利园区。

(2) 片区级:包括片区级养老院和片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共3处,位于临河片区。

(3) 社区级:规划社区级养老院10处,分布于临河片区和双河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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