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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古城作茧自缚 套票作法违反旅游法

 2013-04-27 11:39:55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前瞻网摘要:凤凰突然把古城封闭起来,要收费,他们的理由是,周庄、平遥这样的古城可以收费,我们就不可以收费吗?事实上,一些地方把古城圈起来收费的效果并不好,有的甚至在亏损经营,并没有因为收费而形成良性循环。

“五一”即将到来,各旅游区正兴头正足准备迎接旅游高峰期。但处于“套票风波”当中的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古城仍不平静。

在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实地调查得知,由于改变以前的景点收费模式,强制实行套票收费模式,导致凤凰古城旅游散客大幅下降,九成以上的商铺生意受损;同时,由于“套票风波”持续发酵,游客前往凤凰古城的意愿大幅度下降,虽然当地政府部门认为“人气一定会恢复”,但游客量下降到往年四成左右已是不争的事实。

据前瞻网 记者了解,4月23~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审议、表决旅游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等权威人士先后针对凤凰古城“套票风波”表态。其中,王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下称《旅游法》)通过之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之和,且旅游者有权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这表明凤凰古城的做法违反了《旅游法》。凤凰县宣传部人士拒绝表态,随后是否会整改也不得而知。

权威表态:会诊凤凰古城

前瞻网记者获悉,4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分组审议《旅游法》草案的过程中,吴晓灵主动提出,“针对这次凤凰古城收费的问题,我要谈谈看法。”

吴晓灵表示:“凤凰突然把古城封闭起来,要收费,他们的理由是,周庄、平遥这样的古城可以收费,我们就不可以收费吗?事实上,一些地方把古城圈起来收费的效果并不好,有的甚至在亏损经营,并没有因为收费而形成良性循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毅表示:“像凤凰古城收费这件事,在旅游法中比较难界定,因为整个古城不全是公共投资,其中有一部分是私人投资,这种情况该如何定义?”王毅建议,《旅游法》对于景区的定义应该更加清楚一些,以便在处理这种案例的时候可以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文。

企查猫

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在回答有关凤凰古城“套票风波”的提问时表示:“大家应该注意到了,这次通过的《旅游法》和去年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那部法之间还有所不同,做了相应的修改,第44条增加了一款,我把这一款给大家说一下。”

王威面对在场记者读出了新增的条文——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王威还指出,《旅游法》颁布之后,类似凤凰的问题都应该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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