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 登录 | 2024年6月17日

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烦恼

 2012-03-07 10:20:57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就连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领军企业无锡爱玛车业有限公司也都受到相当大的影响,来自该企业的信息显示,企业过去数年一直保持约30%的增长速度,到2011年,企业的增幅同比下降,尤其是2011年下半年,同比增速下降到12%。

“大企业尚能维持度日,而一些小型企业则只能被迫倒闭,在2000多家整车企业中,已有差不多近700家企业倒闭。”成文彬说。

至于行业不景气的原因,“主要是四部委下发了整顿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文件,以及九部委下发了整顿铅酸电池企业的文件,使行业终端销售陷入了迅猛发展几年来的最低谷。”马中超表示。

2011年3月,国家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按照“GB17761-1999”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进行整顿,并要求行业内企业限期整改。这成为行业在2011年下半年步入“寒冬”的重要原因。

同年5月,国家九部委又启动对铅酸蓄电池的联合督察整治。在这一过程中,全国近3000家的铅酸电池生产、组装企业有半数落马,使得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电池缺口一下子放大。

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统计数据,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铅酸电池供需严重失衡,电池缺口达到了20%左右,致使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成本一路走高,涨幅达到了20%以上。

“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99%都不符合国家标准需要,而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又觉得无法完全满足出行需要,所以,在2011年6至9月,整个行业的消费陷入困境。”无锡爱玛车业总经理高辉称。

原材料涨价、政策收紧,使整个电动自行车行业出现下滑,行业整体赢利率下降,资金链偏紧,部分企业倒闭,“逃跑门”事件时有发生,行业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企业千呼万唤的行业新标准迟迟不见踪影,面对当前的形势,电动自行车行业又该如何应对呢?

出路何在

“未来,电动自行车行业将进一步整合,行业洗牌将进一步加剧,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将不到300家,而进入第一方阵的前十家企业将成为行业的主导力量,拥有绝大部分市场占有率。”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表示。

对于电动自行车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马中超分析认为,四部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政策,对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反方向促进了新技术产品的投入和开发运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电机、电池等零部件企业的技术进步。而四部委的文件也在终端市场上形成了新的舆论风潮,即“轻便、环保是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方向”。因此,在这些方面舍得投放、主动创新的企业,都成为这一轮调整的受益者。

电动自行车的一个大问题是远远超过40公斤的行业标准。减重的途径有两条:一是采用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二是采用新型材料的车身。

“显然,采用锂电池最为简单,对成本的影响也最小。锂电自行车相对于铅酸车来说,轻量化优点显著。”有专家这样表示。

目前,铅酸蓄电池重量比能量仅30至40Wh/Kg,体积比能量64至72Wh/L,为了使电动自行车具有一定的行驶里程,铅酸蓄电池要达到15Kg非常沉重,在使用过程中不便捷,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惯性太大容易发生事故。所以,一些城市出台了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内通行的命令。另外,铅酸电池提供的电能较少,还存在深度放电能力和低温放电能力较差的缺点(寒冷地区一年只能骑9个月),循环次数少、使用寿命短,作为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源一般只能使用1至2年。

该人士进一步认为,尖晶石LiMn2O4原材料资源丰富,原料成本和生产成本都非常低,售价在锂电正极材料体系中最低,放电平台较高,单体电池的体积比能量最高可达350Wh/L。一个自行车动力电池重量约为4Kg,重量和体积不到铅酸的1/3。国内锰酸锂电池单体可循环600次以上,用在电动车上可达3至4年,一次售价虽然高于铅酸电池,但是长期摊薄的成本与铅酸电池持平。

在不久前召开的“第三届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年会暨2011年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成果及精品新品展示会上”,两院院士周干峙、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名誉会长周鹤良等专家一致呼吁国家能够将锂电自行车纳入新能源补贴范畴。

企查猫

据悉,为应对政策整治及顺应市场需求, 2011年,爱玛、新日、雅迪、绿源等电动自行车一线品牌开始加入锂电自行车的生产大军,纷纷推出自己的锂电产品。

旧标准严重滞后 新标准未见踪影

四部委下发的整顿电动自行车行业文件和九部委下发的整顿铅酸电池企业文件,使电动自行车在2011年陷入迅猛发展后的低谷。进入新的一年,原计划一季度出台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草案)迟迟不见踪影,而旧标准又严重过时,企业不知所措。电动自行车,这个在过去几年获得迅猛发展的行业,如今已经陷入停滞状态。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关注前瞻微信

意见反馈

暂无网友的评论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