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推出在即 江苏等地实施方案受质疑
2012-04-28 08:42:22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理论上是应该这样。”许家东说,这应该是物价部门考虑的问题,但他个人认为,如果推行城乡分开,那还得再考虑地区差异、南北差异,“苏北居民家庭的用电量,也没有苏南高。” 对于北京公布的第一档电量230-240度比江苏要高的问题,许家东表示,北京作为首都,总体生活质量要高于江苏,或许这是原因之一。
专家观点
阶梯收费模式不能成为涨价的“马甲”
“80%的家庭电费稳定,意味着另外20%的家庭电费要上涨。”江苏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克希,对这次阶梯电价改革十分关注,他表示,根据现行听证方案,意味着居民用电费用的总体上涨。他说,推行阶梯收费模式,不能成为电力变相涨价的“马甲”。
“这次电价改革,首先要明确指导思想,是为了节能减排,还是为了涨价。”刘克希提出,从前期各地公布的方案来看,大致可以概括出这两个方面:一是80%的居民家庭不会因为阶梯电价多掏钱,二是另外一部分用电相对较多的家庭要多花电费。一个保持不变,一个多支出了,“从总体上看,电力行业的收入是上涨的。”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了解,国家发改委2011年11月发布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推行阶梯电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等。
刘克希表示,既然是为了促进资源节约,那么对用电量大的家庭提高收费,这不失为一种调节方式,“但同时别忘了,对于用电量低的家庭,也应该实行优惠,或者进行费用减免才对。”遗憾的是,江苏等各地目前公布的方案,都没有体现这一点。包括在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指导意见中,同样也只做了笼统的表述,比如:“近期着力于机制建设,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
近年来,推行阶梯收费的已不止电力价格这一项,还有水价、气价等。对此,刘克希毫不客气地指出,如果只注重惩罚性收费,而不对节约能源的进行优惠,“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阶梯收费就成了涨价的一个借口。”他透露,几年前南京市曾向省人大法工委提出,将阶梯收费写入相关地方立法中,结果被省人大法工委一致否决,“当时大家的观点很明确,阶梯收费不能成为变相涨价的借口。”
两档电量标准应该动态调整
对现行的204度、348度两档标准,刘克希还谈到了另外一点,那就是“时效性”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的介绍,上述数据来自于2011年江苏城乡居民家庭的用电量调查,而居民用电的情况是动态变化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器的依赖也会越来越大,用电量自然也会越来越高。”未来几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里,204度的标准,还能覆盖城乡80%的居民家庭吗?
在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起步阶段电价维持较低水平,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刘克希表示,对照“80%居民家庭不受影响”的要求,第一档电量的确定也应该保证在一定的年限里切实有效。“或许去年大多数家庭每月用电低于204度,今年或明年就远远高于这个数字了,那时候影响到的家庭就会比现在多得多。”换句话说,第一档、第二档电量的划分,应该按照居民用电量的变化实时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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