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新增典当行业配额为15%
2014-01-07 14:30:05 责任编辑:张泽伟 来源:国培机构
近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全国典当行业发展布局方案》,公布了2013年各省典当行分配指标。与2012年按照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万元来划分份额所不同的是,2013年的分配方式是按照地域来划分:东部地区和西南地区新增典当行的调控档为现有典当行总数(不含分支机构,下同)的13%,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调控档为14%,西北地区调控档为16%,因长期以来北京市典当行供需矛盾较大,北京市调控档为15%。商务部要求各地优先在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旺盛的市或县设立典当行。
除了按区域划分外,商务部还根据典当行业效益、典当企业覆盖情况、地方监管水平等情况来调整各地的档位。如根据地方典当行业效益,2013年1-10月户均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的地区增加2%。截至2013年11月,2012年度批准设立的典当企业开业率低于50%(含)的减少1%。商务部表示,2013年全国典当行业发展布局采用因素法为基础实行总量规划,鼓励中西部地区典当业发展。
2012年国务院规定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由商务部调整为省级商务行政部门,但为了统一规划,此后商务部每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国典当行业发展布局方案,各地按照布局方案数量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在2012年的方案中,各地按照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万元以上的省市新增数不得超过原有15%,5万元以下的省市新增数不得超过13%来确定新增份额。
业内人士分析,典当行业涉及融资安全,近年来,房产、汽车方面涉及数额较大的典当业务有明显增加,所以严格限制典当行数量并对典当行进行有效监督是非常必要的,而按照区域、行业效益、地方监管水平等多因素来确定各省新增数量的方式比单一的GDP来划分更符合各地的实际需求。
在通知中,商务部要求各地优先在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以及现有典当行数量较少的市或县设立典当行。商务部表示,2013年度新增典当行工作将于2014年3月31日截止,商务部实行事后备案。未来,商务部将加强典当行新增工作的事后监督检查,通过督导、抽查等方式,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
成招荣:2025年中国售电公司主体类型和准入门槛 7大类主体,进入门槛一般【组图】
中国售电公司市场主体主要分为现有售电公司、大型发...[详细]
- 吴小燕:【最全】2025年中国电感器件行业上市公司全方位对比
- 郑晨: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代理行业商业模式分析
- 穆晓菲:【投资视角】启示2025:中国AI玩具行业投融资及兼并重组分析
- 韩艳婷:预见2025:《2025年中国游戏产业全景图谱》
- 蔡志濠:2025年中国小家电行业进出口现状 中国是小家电出口大国【组图】
- 李灵卉:【行业深度】洞察2024:中国粉末冶金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份额
- 李佩娟:2025年中国功能性护肤品行业产品布局分析 “妆字号”产品矩阵不断拓展【组图】
- 柯素芳:【干货】2025年汽车座椅产业链全景梳理及区域热力地图
- 刘帅:重磅!2025年中国及31省市人工智能代理行业政策汇总及解读(全)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