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规为新三板扩容保驾护航
2012-07-03 14:21:16 责任编辑:QZ016 来源:前瞻网
近日,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票转让和定向发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核准及上市公司监管等有关规定相比,在核准内容、监管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进一步体现了简化行政许可、放松行政管制,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市场化原则。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实际上是为“新三板”提供一个发行、转让与监管的运行规则。这将有利于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在“新三板”的挂牌、定价、转让、发行或再融资,这是打通高科技非上市公众公司进军“新三板”的法定通道,期待着“新三板”尽快推出,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广泛的融资平台。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对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将建立快速融资豁免制度。对定向发行后股东累积不足200人或在12个月内发行的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1000万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不要求其向监管部门申请核准,可自办发行、事后备案,为企业小额快速融资建立绿色通道。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的建立,对完善资本市场多层次、多渠道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积极拓展资本市场的覆盖面和包容能力,支持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股本融资、股份转让等活动,促进非上市公众公司稳步成长,服务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都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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