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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IPO取消利润增长要求和行业限制

 2014-07-16 15:57:29 责任编辑:陈少华 来源:前瞻网 作者:肖青

2014年5月16日,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简称“首发办法”),首发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创业板首发办法放宽了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简化发行条件。

2014年3月21日至4月22日,证监会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证监会网站对两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创业板自2009年开板以来首次对发行条件等核心内容进行修订。

本次正式发布实施的创业板首发办法,主要修订以下方面:一是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二是简化其他发行条件,强化信息披露约束;三是全面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要求。另外,办法还废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证监会公告[2010]8号),拓展市场服务覆盖面,创业板申报企业不再限于九大行业。

 

创业板IPO不再要求利润增长

2014年5月16日正式修订的创业板IPO条件,重新拟定如下: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按照过往规定,创业板上市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即申请人在过去两年持续盈利,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保持持续增长;或申请人最近一年盈利,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IPO咨询机构前瞻投资顾问(主要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上市前细分市场研究和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对比发现,本次更新后的首发办法取消了第一个条件中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第二个条件修改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去掉了利润不少于500万元一项。

 

创业板申报企业不再限于九大行业

创业板于2009年推出,当时推出的背景是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所以在行业上有一些重点倾斜,包括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九大领域。

此次修订的创业板首发办法,打破了行业门槛,任何行业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在创业板上市,不再局限于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九大领域。

前瞻投资顾问认为,创业板成立的初衷是促进科技成长型企业实现融资发展,此次取消了行业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大幅提高了创业板的行业覆盖面,除了战略新兴产业,未来,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等行业都可以在创业板挂牌融资,在推动创新经济活跃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资本杠杆走向商业大舞台等方面,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从政策面考虑,此次创业板取消行业限制,也体现了管理层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态度。

 

京东阿里纷纷赴美IPO施压创业板

5月22日,综合电子商务公司京东商城正式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融资17.8亿美元,市值286亿美元,成为迄今为止中国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最大的IPO。

同时,另一大电商巨头阿里巴巴,也于6月27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更新了招股书文件,拟登陆纽交所实施IPO,股票交易代码为“BABA”。目前,市场预计阿里的估值已经超过了2000亿美元,有望成为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科技IPO,阿里巴巴也将刷新京东此前的记录,成为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中规模最大的一家公司。

面对国内互联网公司的纷纷“出逃”,沪深交易所也开始直面A股互联网空白的尴尬现实。5月16日,证监会正式发布放宽创业板IPO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取消九大行业限制,而上交所也正在研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

前瞻投资顾问认为,这些新政可视为A股沪深交易所就境外上市热潮所做出的积极应战,为国内互联网公司打开了一扇通往A股的窗口,也体现了A股扩大行业覆盖面、提高包容度的监管风向。

同时,创业板新政,是打开A股大门、丰富资本市场融资标的的一个良好开端。随着上交所战略新兴产业板的落地,以及注册制的推进实施,优质互联网公司和其他高成长新兴企业,也将成为A股的座上宾,为国内投资者创造投资红利。

不过,修订后的创业板IPO发行条件,对于国内互联网公司来说,仍旧是一个巨大的门槛: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而目前,即使是互联网龙头企业初期也难以实现盈利的,甚至很多公司在境外实现IPO多年后仍旧没有实现盈利。而且,互联网行业与传统行业不同,它的市场环境瞬息万变,行业潜在变动因素会对企业的财务数据,甚至是生死存亡构成风险。这也是所有新兴产业面临的共性问题,成长前景大,但面临的风险也很大。但也正是基于这样的高风险、高收益,境外投资者才给予中概股颇为理想的估值,这在国内是无法想象的。

企查猫

显然,对于正处于发展初期的新兴互联网行业来说,无论是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创业板IPO条件,都足以扼杀掉不少企业的A股IPO热情。但前瞻投资顾问认为,长期将香港、美国视为首选上市地的互联网等高成长新兴产业,面对此次创业板取消持续盈利增长指标、上交所筹建战略新兴产业板等A股利好,无疑又多了一条通往资本康庄大道的路径。对于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规模、不同发展诉求的公司来说,或许恰好是一个契机。

当然,要让优质互联网公司回归A股,降低门槛自然是提高了吸引力,但监管环境、融资环境等问题,也是企业选择上市地的重要考量因素。为此,A股沪深交易所仍需要克服不少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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