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反贪总局强化打虎威力
“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结束,中央就批准成立新反贪总局,并由一名副部级官员挂帅担任局长,负责新一轮的反腐败工作。此举一出,举国欢腾。
隶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总局自1995年设立以来,经历了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过程,为推进我国的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首先,过去的反腐败局级别太低,缺乏必要的权威。隶属于最高检察院直属单位的反腐败局,级别为司局级,显然,这样的机构设置,对于诸如处级以下的“老鼠”、“苍蝇”之类的贪腐具有震慑作用,对这样的小贪腐的惩治绰绰有余,但对于司局级以上的老虎、乃至省部级以上的大老虎之类的贪腐分子则缺乏震慑作用,甚至出现明知贪腐也无能无力的的穷境。因此,自1995年反腐败局成立以来,为什么在中国腐败现象甚嚣尘上之时,很少有大老虎落网的原因所在。二是过去的反腐败局限于编制限制,机构设置不合理,从事文件档案、日常事务处理和各种送往迎来的人员占据了绝大编制,导致直接在第一线办案的人员力量缺乏,力量分散,结果出现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致使积压了大量的贪腐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该办的案件没有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回应老百姓的期待。三是反贪设备陈旧,限于机制和经费预算等各方面的现状,不能装备最新科技产品和设备用于反腐败,致使反腐败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
党中央审时度势,根据反腐败形势的发展,高度重视反腐败组织结构的建设,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成立新的具有更高权威的反贪总局。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以来的第一个重大举措,它彰显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意志,标志着中国反腐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不仅仅只是一个新机构的变动,而是依法反腐、制度反腐的新的举措。新建立的反腐总局,体现了一系列的“新”:首先是力量加强。新的反腐败总局的规格高,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规格由司局级升格为副部级,不但直属于最高检察院的领导,而且直接接受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乃至中央政治局的领导,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大大增强了对贪腐分子的震慑力,提高了打老虎和“打大老虎”的威力。其次,职能进一步优化,力量进一步加强。新成立的反腐败总局,内部机构设置更加优化,精简了那些“虚”的办事机构,大大加强了第一线查案、办案人员的力量,有利于集中优势兵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最后,新的反贪总局的成立,进一步理顺了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垂直型的反腐败体制机制,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明显成效。但是,反腐败形势仍然尖锐,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也是空前的,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对我们党的信心和高度认同是空前的,反腐败面临的挑战和历史机遇也是空前的。党中央对反腐败面临的形势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敢于担当、不辱使命的精神和担当,果断成立新的反腐败总局,目的就是要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新的反腐败总局的成立,绝不仅仅只是一个组织机构的变动,而是反腐败战略的进一步升级,它标志着中国的反腐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是中国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由治标进入治本的重要转折点,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灵敏高效的中国反腐败专门机构反腐败总局的建立,将以反腐败的更大成效回报党和人民的重托,回应社会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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