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薪酬改革成功在于:两个差异 两个合理
7月29日晚,新华社记者华晔迪采访一个多小时后,发表通稿《新闻分析:新规获审议通过 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及履职待遇管理进入新阶段》。我讲了两个观点。一个是指导思想问题,一个是具体改革措施,这两个大问题,中央都解决得很好。
第一个亮点是会议明确提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这是单独用一段话讲的,不要忽视。无论对于央企薪酬还是整个国资国企改革,都传递出十分积极的信号。会议明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是“搞好”,而不是“惩坏”,扭转了此前有声音认为“央企调薪是一种惩罚性手段”的说法。
还有一个亮点是“两个差异、两个合理”被写入文件。中央层面对于央企薪酬制度的改革思路已经相当清晰,明确要实行差异化,避免‘大锅饭’的现象。我曾经明确建议,中央管理企业应划分为公共性、功能性和市场竞争性,在薪酬制度改革时区别对待,与此同时,对于行政任命的、市场选聘的企业负责人也应遵循不同的薪酬参照对象。本来是三个差异,还有一个出资人代表(董事长)与职业经理人的差异,因为条件不成熟,暂时没有写入。我看以后一定要写的,我先冒叫一声。至于两个合理,是“高管与员工”、“不同行业企业之间”,会议传出的信息,坚持统筹兼顾,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将有助于消除社会疑虑,把薪酬调整到合理的范围内。两个方面,都是用的合理一词。
一个是指导思想问题,一个是具体改革措施,这两个大问题,中央都解决得很好,文件内容与舆论和民意紧密吻合。此前,关于央企负责人薪酬,社会各界进行广泛讨论,发表意见观点,在此番方案和意见中有所体现,我的观点已经充分体现在文件表述中了,且高度吻合。觉得这次改革“真改”“实改”“改到位”,也有助于提升全社会对于改革的信心。我自已确实感受到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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