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是否可发展成国家企管会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了未来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企业要推行国有资本管理机制,向市场化方向改革;而国资委不能直接管国有企业,要做干净出资人,设立若干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企业要深化改革,出路不仅在于企业自身,而更在于管理企业的体制——国资体制。
对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的组建,在不少人表示乐观的同时,也有人提出了自己的困惑。认为有些国有大型或特大型企业,如目前已经实现整体上市的中国铁建等,其国有股权虽然由国有资本经营(投资)公司持有,但是在涉及一些重大事项时,国有资本经营(投资)公司很难做到真正的自行决策,仍然要报请国资委来决策,如此一来,三层架构不是形同虚设吗?
我在接受《企业观察报》采访时认为,无论是两层次架构还是三层次架构,都存在对国有资本经营(投资)公司的定位及作用的问题。这类公司是仅作为国有资本投资人来管理国有股权,还是在此之外可做投资银行等其他业务?“从谨慎考虑的角度,这类公司还是先仅以管理国有股权作为自己的业务为佳,这样有利于其专注于持股企业的治理,促使企业提高经营效率。”
在谈及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者运营公司组建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时,我直言:“好处不容易真正放开,而包袱没有人愿意接手。改革过程中,各方利益关系的博弈会非常激烈。”
我忽然想到国资体制问题。这种国资体制包括两部分,一是国资委及其定位;二是国有企业和国资委所处的国资环境。未来国资委的去向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走向,就取决于这两部分。
未来模式下,国资委或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企业国资监管者,也就是“中国企监会”。当然,也可能同时成立中国企业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中企投”。其类似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出资设立,董事可由来自原国资委、财政部、中央组织部等部门的人士担当,由中国企监会监管。
未来,无论是“中企投”系统的企业国有资本,还是“省企投”体系的企业国有资本,也无论是原国资委系统的企业国有资本,还是其他出资人系统的企业国有资本,都将由“中企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政府之于企业的市场行为,则为“中国企监会”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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