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矿山危害大 生态修复不可少
② 矿山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不到位
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到环保、国土、安全监察、水利、林业等部门,大部分地区没有形成统一监管体系,没有真正落实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的责任,使矿山生态环境监管在很多地方出现“真空”。
③ 矿山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治理资金严重缺乏
由于历史原因,不少矿山未预留生态恢复治理资金,地方政府也未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职责,造成许多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存在无人“买单”现象。云南、陕西、吉林、辽宁等地区普遍存在历史“欠账”问题。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的矿山监管情况是:局部有好转,但整体仍在恶化。
☆ 矿山环境保护目标明确
针对矿山环境保护问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土资源部、科技部联合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了2015年矿山环境保护应达到的阶段性目标。
2015年矿山环境保护应达到的阶段性目标是:选煤厂、冶金选矿厂和有色金属选矿厂的选矿水循环利用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提高3%;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大中型煤矿瓦斯利用率、煤矸石的利用率、尾矿的利用率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提高5%;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5%以上,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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