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服务热线400-068-7188

“自锯病腿”何时休 “病有所医”何时始

分享到:
20 李宇浩 • 2013-10-11 19:10:01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E1108G0

在大病保障方面,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进一步放大了保障效用,保障对象面向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截至2012年12月末,我国城镇医保覆盖率达到了75.2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了98.3%,居民保障覆盖处于较高水平。

2013年,按照卫生部部署,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但是,大病医保的范围依然比较窄,即使保障程度较高,对于很多农村家庭依然难以承担。而大病医保的保障实施情况依然需要大打折扣。

从机制方面,大病医保机制明确了两点: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实际上,政府将大病医保服务委托给了商业保险公司,通过政府向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在推广中,大病医保更多依赖各地根据财政收入、保障水平等实际,各地都在探索多样化的模式。

目前,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方面,已经探索出了洛阳模式(中国人寿)、湛江模式(人保健康)、江阴模式(太平洋人寿)和太仓模式(人保健康)等,但是尚没有大范围的开展推广。

在现行社会宏观环境和管理体制下,以上试点成功的大病医保模式若要真正推广实施,必须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医疗卫生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管理和服务到位、以及有效的运作机制,这些都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努力配合才能真正实现。所以,要确保“自锯病腿”这样的事件不再发生,要实现真正的人人“病有所医”需要政府积极去推动,以及整个社会机构不断探索和努力配合。

本文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若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联系:service@qianzhan.com) 品牌合作与广告投放请联系:0755-33015062 或 hezuo@qianzhan.com

如在招股说明书、公司年度报告中引用本篇文章数据,请联系前瞻产业研究院,联系电话:400-068-7188。

p0 q0 我要投稿

分享: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

前瞻经济学人

专注于中国各行业市场分析、未来发展趋势等。扫一扫立即关注。

前瞻产业研究院

中国产业咨询领导者,专业提供产业规划、产业申报、产业升级转型、产业园区规划、可行性报告等领域解决方案,扫一扫关注。

前瞻数据库
企查猫
作者 李宇浩
资深产业研究员、分析师
191354
关注
129
文章
374
前瞻经济学人App二维码

扫一扫下载APP

与资深行业研究员/经济学家互动交流让您成为更懂趋势的人

研究员周关注榜

企查猫(企业查询宝)App
×

扫一扫
下载《前瞻经济学人》APP提问

 
在线咨询
×
在线咨询

项目热线 0755-33015070

AAPP
前瞻经济学人APP下载二维码

下载前瞻经济学人APP

关注我们
前瞻产业研究院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我要投稿

×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