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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演讲物业服务行业实行在国家层面统一监管、实际监管权下方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以物业费为例,2004年《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由于物业服务行业与房地产开发行业天然的关联属性导致很多业主并没有选择物业服务提供商的权利,行业内存在非市场化竞争的现象。目前监管层的主要监管思路是减少行政干预,引导行业进行市场化竞争。《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提出住宅物业必须以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提倡业主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企业从而促使形成市场化物业费用;2018年2月,住建部发文废止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成为历史,进一步减少了对行业的行政干预,鼓励行业建立自身信用体系,市场化发展。
图表1:物业管理行业主要政策与法规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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