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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2013-09-17 15:04:33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专栏4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到2020年,拟建成20个以上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优势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其中,节能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基地4个,环保装备研发产业基地2个,节能环保汽车研发和生产基地2个,节能环保家电产业发展基地3个,半导体照明研发和生产基地2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4个,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2—3个,煤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2个,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基地1个,节能环保服务业基地3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和我省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整合现有省级专项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引导,采用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支持节能环保技术进步、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研究制订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激励政策,完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奖励机制。落实国家和我省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实施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应用相关政策,引导并鼓励居民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加强政府引导,采取多种政策手段,支持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投融资机制。构建投融资平台,引导各类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民间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建设投入。加强国际合作,积极探索和拓展利用外资的新形式,鼓励和引导外资进入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加快设立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落实特许经营权、收费权质押贷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骨干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完善法规制度。

完善节能环保法规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出台《安徽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完善相关配套规定。研究制订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家电下乡等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快出台节能环保相关地方标准,构建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标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制订国家、行业及地方节能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认真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政府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力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品认证体系,建立和完善再制造产品标识管理制度。整顿和规范节能环保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规范企业行为,完善各类节能环保资质认定和特许经营权制度,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利用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节能环保工程设计、监理和节能环保产品标准化与质量监督管理。

(三)强化科技支撑。

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通过合资、合作、直接引进等多种形式引入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在消化吸收和创新的基础上,进行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加快节能环保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节能环保产品的升级换代,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优先支持重点企业建立一批省级以上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立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在重点节能环保领域,培育和壮大一批产业特色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带动能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加快人才培养。

以创新平台和项目为依托,加大人才培养、选拔和引进的力度,汇聚一批节能环保领域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国内外优秀人才。依托骨干企业,造就一支工程技术、经营管理、资本运营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发展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技术参股、入股等产权激励机制。支持高等院校加强节能环保相关学科建设,鼓励院校和企业共建教育实习基地,培养复合型节能环保人才。完善节能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政策法规、产业标准、职业技能和管理等培训工作。通过委托培养或补贴的形式培养各类人才。

(五)开展示范引导。

综合运用政府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和社会化投融资机制,近期重点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引导和典型带动作用,着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半导体照明、“城市矿产”、产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以及节能环保服务业等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大项目带动大产业发展的作用,加快建立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库,超前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围绕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重点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抓住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在我省布局。积极探索建立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市场交易机制。

六、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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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各市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发展重点,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三年实施计划,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开展后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解决办法,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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