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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

 2012-09-06 07:45:54 责任编辑:QZ080 来源:前瞻网

(五)加快绿色建筑园区基础研究与试点建设,促进绿色建筑区域性发展。

开展绿色建筑园区建设管理和标准研究,全面推进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和南方科技大学绿色校园建设。园区内新建民用建筑10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以示范为先导,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区域性发展。充分发挥光明新区和南方科技大学等园区先导效应,全面带动坪山新区、前海开发区、深圳大学新校园、华侨城欢乐海岸等的绿色示范建设。鼓励新建和改建的住区、校区、商业区、工业区、旅游区等按照绿色建筑园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到“十二五”期末,形成10个绿色建筑园区,以此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区域性发展。

(六)发展绿色建筑产业,构建多层次绿色服务体系。

积极培育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加大对绿色生产、绿色施工、绿色服务等相关行业的扶持,构建多层次绿色服务体系。

1.推行绿色生产。

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大力推广预拌砂浆。贯彻实施《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大力推广预拌砂浆,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并重点开展下列工作。建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GPS监控平台和企业监管信息平台;建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检测数据网络报送系统;建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销售企业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制度;建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举报和投诉处理制度;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中增设依法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审查内容。

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废弃物减排与资源化利用。制定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管理办法,当产品的可行性及大量生产的能力达到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中强制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中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市建设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对通过认证的绿色建材,颁发绿色建材标识,列入建筑新产品推广目录。制定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政策优惠及资金补贴办法,培育支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十二五”期间,新建四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到2015年,全市年处理建筑废弃物量超过600万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达60%,综合处理利用率98%

2.推行绿色施工。

鼓励发展和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加强绿色施工技术综合应用研究,研究制定深圳市绿色施工技术规程,积极鼓励和引导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如标准化塑料模板体系等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鼓励施工企业在施工中进行节水、节能等的环保施工技术改造。开展建筑业高科技新兴行业施工准入条件研究,推进绿色施工。

提升施工技术水平,推广绿色施工认证。制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节能降耗工作的管理规定,借鉴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开展全市施工企业能源消费普查工作,实行每季度进行一次施工能耗情况的统计与分析,摸清全市施工能耗的基本状况,对其中能耗大户通过建立施工单位能耗指标统计申报制度,对其能耗情况进行重点监管。

鼓励利用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科学施工管理方式,优化施工流程与工艺。建立深圳市绿色施工评价体系,推广绿色施工认证,以实现绿色建造目标。

开展建筑工业化试点示范工作,促进建筑全寿命周期绿色最大化。积极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和绿色施工,不断提升建设行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实现建筑构配件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进一步降低建筑业生产环节资源和能源消耗,实现建筑业绿色低碳化。

3.引导绿色服务。

大力扶持和引导本地相关企业绿色发展。大力扶持深圳市本地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独创技术与产品、拥有自主创新技术与产品的企业,在企业运营和生产过程中资源和能源消耗方面实现突破。避免应生产一种节能产品而加剧消耗另外的能源,以及增加新的环境污染。

支持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产业协会。支持和发展绿色建筑相关的材料、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发挥行业组织的整合作用,搭建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与企业桥梁,逐步整合地产开发商、设备企业、施工企业、设计院所、高等院校、建设、发改、财政等方面的力量,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产业联盟的功效。

企查猫

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扶持和引导绿色建筑勘查、设计、施工、检测、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机构等绿色建筑服务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多元、优化升级、可持续发展的新产业发展格局。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领作用,在政府建设项目率先垂范基础上,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行容积率优惠政策等激励措施,逐步营造我市推广绿色服务的政策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绿色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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