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父母不愿被啃老?
继把子女们“常回家看看”列入老年人权益法之后,又一条尊老美德将被列为法律条文。近日,杭州市法制办的《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法规提出,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引发社会关注。
27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也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草案显示,跟一审的草案相比,修改稿增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物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这从一定程度上大大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传统的观念里,“啃老”是一个贬义词,一般是指已经成年,却还成天赖在家中,啃老爸老妈的老本,这样的人被称为“啃老族”,被“啃”的父母即便有怨言,通常也无可奈何。今后,法律将为这些被啃父母撑腰,对“啃老”的子女说“不”。
但实际上,社会不断发生变化,有些词汇的性质也会发生变化。我认为,“啃老”已经从以前的贬义词升为中性词,如今的啃老已经不带贬义了。
随着物价上涨、房价飙升,人们买房的承受能力却没能跟上,但买房置业人群的年龄却越来越越年轻化。除了,房价不断上涨激发人们那种越不买越买不起的心理外,更多是社会普遍如此。
在中国,有无房产已经成为人生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即使是刚刚毕业的“90后”也被买房问题刺痛着神经。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80.20%受访者表示目前名下并没有房产,而在有房一族中,7.85%称房子是“父母以自己名义买的”,其次是“自己攒钱再加父母支持”,仅有5.37%受访者表示房子是靠“自己攒钱买的”。
如今房价越来越贵,有些人打拼了一辈子也难得一套房,更何况是“90后”大学生,如果他们是在刚毕业后就能买房,原因只有三个,一是年轻有为,毕业就能赚得人生第一桶金;二是,中了六合彩;三是,父母给他们买房。因此,买房也衍生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啃老。
所以这种社会现象下的“啃老”一般也不会跟道德挂钩,所以说成为中性词是有道理的。可是回到各地方纷纷立法“禁”啃老确实有待商榷。
如果父母实在无力满足儿女的要求但是儿女却依然我行我素,这样的父母或许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试问有几个父母不被逼到绝路上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呢?恐怕没多少。
况且更多是这样的,大学生毕业后很快就将面临就业难、生活成本高的困难,接下来又是结婚生子的沉重负担,如果父母有这个能力和意愿,几乎没有父母袖手旁观、坐视不管的。
尤其是80后父母一般都是最吃苦的一代,他们更对自己的儿女多几分补偿感,所以天底下几乎没有不愿让自己的孩子啃的。
如今的啃老,是个人问题,但更是社会问题!但同时它又可以回归到家庭问题,“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就必须要尊重法律的严肃性和尊严性。而实际上执行效果一定不尽人意,啃老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样的法律必然成为摆设,成为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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