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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地方粮食宏观调控平台亟需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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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孙晓明 • 2015-04-30 11:29:42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E374G0

当前粮食行政或行业管理资源一分为二,即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系统,按理说中储粮只有保管中央储备粮油单一职责,实际上自己赋予了自己打造全产业链的神圣使命,特别在托市收购上面,简直就是“二粮食局”,自命不凡也罢,创造上交利润也罢,问题矛盾层出,腐败案件多发,与其说监管不力,不如说定位差错使然。

中储粮作为中央直属企业,独立承担中央储备粮收储任务,近年来因为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或玉米、稻谷的临时收储,部分中储粮直属库屡发违法“转圈粮”或官商勾结损公肥私的勾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或不满。也引起对粮食收储体制和监管体制的质疑和反思,亟需对当前的粮食流通管理体制搞好顶层设计,加以改革和完善。当前地方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的配置、地位以及属性与承担的粮食流通管理工作任务不相称、不匹配。历史的经验教训一次次教育我们,面对偌大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粮食生产弱质性,粮食消费的刚性,粮食市场和价格的不确定性,我国长久建立完善独立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是战略性的选择。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历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在粮食生产和消费以及供求变化中,以及市地一下机构改革中,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几经撤并、分合,往往是粮食一多(根本不是过剩,而是相对过剩),就忘乎所以,得意忘形,对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就不够重视,甚至撤并降格,或者退出政府序列。

有的地方甚至在90年代初期还组建了政企不分的粮食集团公司,加挂粮食局的牌子。国家粮食局丁声俊研究员曾一针见血的撰文说,经过这种“折腾”之后,粮食管理作用很快产生弱化现象,包括粮食监管不到位、宏观调控失去执行主体、粮食市场秩序混乱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危机粮食安全

曾几何时,所谓“有市场就有粮”、“无粮不用慌,有钱就有粮”的看法流行甚广。甚至于还出现幼稚的论调,说什么“手中无粮不用怕,外国有个加拿大”。当前也有几种论调,亟需甄别和澄清,国际粮价低,不妨大量进口,国家掌握粮食库存太多,最低收购价政策扭曲粮食市场和价格,一无是处,粮食安全是中央的事,粮食主产区种粮越多赔钱越大。

90年代南方一个经济发达市的市长曾说:“我不找局长,找市场。”话出不久,自南而北粮价发生剧烈波动,市场大米供应紧张。于是,这位市长又不得不找来了粮食局长,要求国有粮食部门积极到外地采购粮食,以渡过危机,最后,这个市又恢复和加强了全市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体系。

摆在我们面前还有一个鲜活的例子,2004年初粮价暴涨,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自上而下要求建立健全地方储备粮制度,一再要求稳定和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就在此时,省以下不断充实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还建立粮食行政执法机构,以适应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的需要,各地没有粮食局的恢复了粮食局,加挂粮食局牌子在其他部门的,也重新成立了粮食局,不是政府组成部门的,重新明确为政府组成的序列部门。

2004年初的粮价大幅波动的有效遏制,一直到2004年6月1日开始的粮食“三放开”,2005年以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为主的粮食流通体制彻底改革的巨大成功,得益于各级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的加强和充实完善。

粮食连年增产,粮食库存相对充裕,可谓粮食形势企稳向好,问题也随之而来,省以下特别是地市以下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在上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有的明确为发改委的管理机构,甚至原先是政府组成部门的粮食局,也被调整为发改委的管理机构,过渡机构,在本轮行政事业机构改革中,机构降格不在少数,甚至国外粮价低,可以大量进口粮食,少种粮食,种粮越多,赔钱越多,粮食托市收购扭曲价格和市场,一无是处,种种不正确的论调,甚嚣尘上。这与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与繁重的粮食流通管理工作不相称、不匹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更不利于粮食安全。

决不能再重演粮食一多就撤并粮食局,粮食一少、粮价一涨就重视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的不正确的做法,决不能越往上越是重视粮食安全,县以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然机构的撤并、降格,不代表职能的变化和弱化,应做到机构变化,职能强化,工作强力。

中央和地方粮食宏观调控平台亟需整合

近几年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连年获得丰收,食物供给日益丰富,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而耕地减少、土地污染,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对粮食生产的约束日益突出,粮食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结构失衡状态。

要做到温饱不忘饥寒,丰年不忘灾年,增产不忘节约,消费不能浪费。牢牢掌握粮食生产和流通的主动权,牢牢夯实粮食工作的基础,牢牢稳定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不动摇,确保粮食工作机构不折腾,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和确保军需民食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应该说,自2004年以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得到了充实、加强,人员也得以合理配置,尽管有的市及部分县(市、区)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至今没有完全落实健全,有的县级粮食局仍然是事业单位,但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前绝大多数粮食行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职责已十分明确,“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八字职能义不容辞。

有作为,才会有地位,只要理清工作思路,坚持改革发展不动摇,持之以恒地抓好粮食工作,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一定能够得以加强,为农民和居民服务,链接生产和市场的作用一定会彰显。

鉴于当前粮食生产和粮食流通工作实际,应在政策措施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不降格,不撤并,建立健全在政府组成部门中独立行使职能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特别是增加粮食行政执法机构,落实好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以便能有足够的力量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和粮食行政执法。

在中央和地方粮食行政资源方面进行有效整合,总的原则是落实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着重调动地方重农保粮的积极性,不搞中央地方粮食行政资源两张皮。

目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中储粮系统并行是历史形成的格局,日益暴露出两张皮,两条线,各自为战,互不服气,争抢粮源,唯利是图,监管不力、资源浪费等弊端。

要认真调查研究其运行的质量、效果,看是否有利于掌握粮源,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是否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的粮食仓储设施和人员的优势;是否有利于整合资源,积聚实力,充分利用市场和国家宏观调控这两种手段,应对外资粮食企业的竞争。

是否有利于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我所用;是否有利于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粮食储备,发挥分级负责、互相补充、共同应对的“蓄水池”作用,避免出现重复建设、浪费资源,产生内耗,争抢粮源,不利于粮价和市场稳定的局面。

明确中储粮的企业性质,恢复其题中应有之意。完善主产区粮食托市收购政策,明确以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即责任主体和执行主体,真正赋予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权,把中储粮纳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范畴,确保政策性粮食收储执行不走样,资源不浪费,运作不扯皮,管理真到位。

进一步强化各级粮食部门职能作用,突出发挥好储备粮的宏观调控作用,运用好市场和调控两只手,积极引导市场形成价格,在现阶段要发挥好小麦、稻米托市收购政策作用,引导种粮农民卖一斤粮,国家给予一斤补贴,积极推进大豆、棉花、玉米目标价格补贴改革,逐步形成粮食目标价格与托市收购完美的结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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