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 登录 | 2024年5月17日

黑龙江矿泉水等部分非金属矿税额近日调整

 2011-11-28 15:07:43 责任编辑:QZ035 来源:新华网

前瞻网摘要:

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了解到,黑龙江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对包括矿泉水等部分非金属矿原矿资源税适用税额进行调整。

企查猫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黑龙江省此前非金属矿原矿资源税标准为0.5元/吨。根据最新下发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非金属矿原矿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黑龙江省矿泉水的资源税适用税额调整为3元/吨,粘土及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的资源税适用税额调整为1元/吨(立方米)。为支持保障性住房等工程建设,维持砂石的资源税适用税额0.5元/立方米不变。

据介绍,黑龙江省此项政策的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地方政府保护资源的能力,进一步促进资源型企业节约、合理、科学利用资源,对资源型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关注前瞻微信

意见反馈

暂无网友的评论

网友评论

0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前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前瞻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前瞻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查看征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