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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公司被高额处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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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梁启东 • 2015-02-11 10:56:01  来源:新浪博客 E1726G0

昨天(2月10日),世界最大的智能手机芯片厂商高通(Qualcomm)被中国国家发改委高额处罚的消息充斥了国内外财经新闻头条

漫长的反垄断调查总算画上句号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60.88亿元(合9.75亿美元)的罚款决定。同时责令高通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即时整改。这个决定标志对高通在中国手机芯片市场近15个月的反垄断调查画上了一个句号。

为什么此消息引起高度关注?我想原因有三:一是高通太有名,市场占有率太高;二是高通太“牛”、 太“狂”、太霸道,引发国内外好多手机企业众怒,但大多数企业敢怒不敢言;三是高通被罚款的数额太大,创造了中国反垄断罚款最高纪录;四是近两年,高通在其本土美国、在韩国、在欧洲,都有被诉垄断的先例;五是高通对其垄断行为“认账”, “低头认错”,并已经表示接受中国政府的处罚,进行整改,全面满足中国国家发改委的要求。

针对高通在中国市场垄断与反垄断的角逐,早在2013年末就已开始了。2013年11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对高通突击检查,拉开了反垄断调查的序幕;2014年2月19日,发改委声称有行业协会和律师向其举报高通涉嫌施价格垄断;2014年7月24日,发改委称确定高通垄断事实。

实际上,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会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调查,起因是2009年两家美国公司率先向中国发改委举报高通公司垄断。而在2014年8月查案过程中,还有一家美国公司举报高通公司。这其中的举报公司除了中国公司,还包括亚洲其他国家的企业。也就是说,高通在芯片垄断方面已经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高通垄断的“罪”在哪里?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高通公司在其拥有的CDMA WCDMA和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组合的市场份额为100%;CDMA、WCDMA和LTE无线通信终端基带芯片的市场份额也超过了50%,具有了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高通实施了以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是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高通公司对中国企业进行专利许可时拒绝提供专利清单,过期专利一直包含在专利组合中并收取许可费。同时,高通公司要求中国被许可人将持有的相关专利向其进行免费反向许可,拒绝在许可费中抵扣反向许可的专利价值或提供其他对价。此外,对于曾被迫接受非标准必要专利一揽子许可的中国被许可人,高通公司在坚持较高许可费率的同时,按整机批发净售价收取专利许可费。这些因素的结合导致许可费过高。因为技术垄断地位,高通向世界许多国家的企业收取专利费。但是,高通向中国企业收取的专利费明显高于其他国家水平,属于实行差别待遇。高通在跟中国企业交易的时候,把过期专利纳入清单,收取专利费,属于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二是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专利许可中,高通公司不将性质不同的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进行区分并分别对外许可,而是利用在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的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将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进行搭售,中国部分被许可人被迫从高通公司获得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三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高通公司将签订和不挑战专利许可协议作为中国被许可人获得其基带芯片供应的条件。如果潜在被许可人未签订包含了以上不合理条款的专利许可协议,或者被许可人就专利许可协议产生争议并提起诉讼,高通公司均拒绝供应基带芯片。由于高通公司在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中国被许可人对其基带芯片高度依赖,高通公司在基带芯片销售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使中国被许可人被迫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专利许可条件。高通在购买标准必要专利的情况下,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这属于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高通在协议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要求中国企业必须接受,那么因为高通具有垄断地位,中国企业往往没有选择权,高通这种行为则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史上最高的反垄断罚单

媒体表示,在10日上午发改委的吹风会上,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透露了高通反垄断案的部分处理细节。他表示,相关部门对该案件进行了公开透明的处理,高通也有权利提出复议、听证,发布处罚决定的时间也进行了详细的商定。许昆林强调,“这是我们行政执法人性化的一部分。国家发改委反垄断执法跟受检查对象都有充分沟通,所以目前处理的反垄断案件都没有行政复议”。

高通被罚款60.88亿元,这一单罚款超过了2014年全年我国反垄断罚款之和,创造了中国反垄断罚款最高纪录。

高通面临反垄断调查和罚款并不是第一次。2009年,因为市场支配地位,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在2009年曾对高通处以逾2亿美元的罚款,罚款的金额是销售额的10%。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涉及垄断的相关企业最高可被处以上年度销售金额的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高通公司被高额处罚的启示

中国对高通9.75亿美元这一罚款数额多不多?实际不多。为什么他能接受?因为他挣到了,罚款与其收益相比,那是九牛一毛。2013年高通公司248.7亿美元的营业收入中,来自中国的份额是其全球收入的49%,如果按照这个销售额的10%计算,那么应罚到12亿美元还要多。而高通此次被罚的金额并非最高限额的10%,而是8%。在10日上午发改委的吹风会上,对于金额最高的反垄断罚单,许昆林表示,初期高通认为罚款有点重,但是我方认为合理,最终高通公司接受了,罚款最终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平均汇率进行计算。

高通下一步要怎么整改?

高通经过和国家发改委多次沟通、磋商,承诺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对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手机,由整机售价收取专利费改成收取整机售价65%的专利许可费。

二是向中国被许可人进行专利许可时,将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

三是不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

四是在进行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时,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五是销售基带芯片时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签订包含不合理条件的许可协议,不将不挑战专利许可协议作为向我国被许可人供应基带芯片的条件。

高通案的启示是什么?

此次反垄断执法,制止了高通公司的垄断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利益,同时对众多的中国手机厂商的成本降低会起较大作用。除此而外,要看到高通案的启示意义。

1、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垄断的最大危害是排斥竞争。它不仅阻碍市场发育,降低经济效率,也容易滋生腐败,产生了经济社会的诸多矛盾。

2、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将成中国经济的“新常态”。中国是世界第二经济体,市场发育程度逐渐提高,各类市场主体越来越多,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市场要在配置资源上发挥决定性作用。但市场要成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才能更好地发挥这样的作用。在市场体系逐渐完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越来越多的不正当竞争现象。

3、中国的涉外反垄断案将不断增加。随着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未来涉及跨国公司的反垄断调查案,在数量和规模或将进一步提升。对高通垄断的调查和处理过程,将为今后涉外的反垄断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随着对高通处罚决定的实施,我国涉外反垄断调查开启一个新阶段。许多跨国“大鳄”登陆中国市场,看好了中国偏大的市场空间,在国外遵守严格的法律,但对中国的法律置若罔闻。中国的反垄断调查将有选择性的将矛头对准外企。当然,正像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的那样,包括反垄断调查在内的事中事后监管是依法、透明、公正进行的。

4、打破市场垄断,建设竞争的市场体系,就要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5、打破市场垄断,建设竞争的市场体系,就要进行政策调整和法律完善。从以所有制为依据制定政策转向以产业发展需要为依据制定政策,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取消歧视性、限制性政策;逐步取消对某些企业在特定时期采取的种种特殊优惠政策,消除政策性垄断,保证公平竞争,形成公平竞争的法律体系,用法律法规和必要的制度安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6、高通案是第一次对国外厂商开出这样大的罚单,并且高通是接受了这样的处罚,也同意改变授权标准。这应该说是反垄断领域一个重大突破,中国在半导体领域反垄断上迈出的关键一步,也为未来在处罚模式、收集证据方式、处罚金额的裁定上建立了一个示范,对于推进中国反垄断有着促进作用。

7、中国企业赢得市场、加速发展,必须走创新驱动的道路。高通受处罚后,还感激中国发改委,而且调整了2015财年的营收及利润预期,将新财年营收预期从之前的260-280亿美元微调至263-280亿美元,更有甚者,受处罚消息公布后,高通股票在美股盘后交易中大涨3%至69.15美元。这些都是为什么?因为发改委承认了高通的垄断经营模式专利费率;因为高通握有基础专利,任何企业都无法绕开,无论是3G还是未来的5G都是如此。高通明白,即使被罚的更多,也不能撼动其手机芯片的垄断地位。谁拥有核心技术,谁拥有专利,谁就拥有话语权。在高成本时代,中国企业再不能靠“代工”过活,不能再局限于拼资源、打价格战了。创新,是中国企业的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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