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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修广告法:严限烟草广告 规范“名人代言”

 2014-12-22 13:47:34 责任编辑:刘俊 来源:中新网 作者:夏天怡

中国拟修广告法:严限烟草广告 规范“名人代言”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在汇报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烟草广告内容作了进一步限制,且规范“名人代言”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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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烟草广告内容进一步限制包括,一是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二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烟草广告,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橱窗烟草广告;三是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及类似内容;四是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及类似内容;五是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布的烟草广告中,不得出现吸烟形象,不得诱导、怂恿吸烟,不得明示或暗示吸烟有利于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不得使用低焦油含量、低危害等用语,并应当显著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按照上述修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指出,除了在烟草制品专卖点的店堂室内可以采取张贴、陈列等形式发布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烟草广告,以及烟草制品生产者向烟草制品专卖点内部发送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烟草制品广告外,其他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均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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